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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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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交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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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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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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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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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ff****818972b****189af00a4eb79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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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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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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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县**街道**河路663号(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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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市**街道鹿溪二区1幢217室、219-23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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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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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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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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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0****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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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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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交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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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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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5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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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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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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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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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002)号 标段编号:A330********258****1001 澄清修改文件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002)号中的下列内容,对《**轨交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最高投标限价修改: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70300.6644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67433.2202万元【计算办法:(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4.5%)+暂估价+暂列金额】,其中暂估价6330.5166万元、暂列金额为249.1662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9.35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 万元。 2、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修改:标书代写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2202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682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549元(不含税)。 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5.工程量计算规则”内容作以下修改: (1)基坑围护:清单序号34,清单编码010****10001和项目名称粉喷桩改为010****12001高压喷射注浆桩; (2)地下室:清单序号5,清单编码010****02007,单位m3改为km.m3; 4、提供招标人审定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供参考),详见附件。 5、发布本工程招标文件补遗版【**轨交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轨交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1.2].招标文件】及其 PDF 版,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提供的招标文件补遗版为准。 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编制投标文件及审定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 **** 202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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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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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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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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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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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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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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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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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4: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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