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西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临时道路工程分包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None |
| 发布单位:**区西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区西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临时道路工程分包采购 | ||||||||||||||||||||||||||||||||||||||||||||||||||
| 公告内容: | ||||||||||||||||||||||||||||||||||||||||||||||||||
| ****公司**区西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 临时道路工程分包采购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 **区西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临时道路工程分包采购 ,询价人为 **** ,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 **区西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临时道路工程分包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区西北部片区小型引****工业园****联通管,覆盖三教镇(部分)、双石镇、红炉镇、永荣镇、青峰镇、来苏镇、宝峰镇、胜利路街道(部分农村)及南大街街道(部分农村)19.66万人的供水。工程共涉及输水管道约80km及2****泵站,其中DN300~DN800环氧树脂涂塑钢管25.5km,DN200~DN315PE100管19.2km,DN300~DN800球墨铸铁管(k9级)34.2km。项目为满足主线工程施工需要,对于既有乡道、村道不能到达红线施工区域,需要**临时道路。**临时道路尽量沿着红线边线施工,土石混填路基,宽5米,厚0.5米。 建设地点:**区西北部片区。 2.2 询价内容 2.2.1 本次分包采购内容如下: (1)**区西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临时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临时道路工程22.44km,以及日常维修建等。 (2)分包采购范围:临时道路工程施工。 (3)计划工期: 450 日历天。 (4)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包件招标。 (5)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6)安全目标:实现“控事故、保安全”,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 (7)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8)响应有效期:10天。 (9)响应保证金:不提交。 (10)项目地址:**区西北部片区。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报价人必须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3.3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独立完成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工程分包,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国家、****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分包商不得参与报价。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3.6 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进行工程施工,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8 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9 其他要求:报价人必须是中交“三链”交易共享平台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 报价人须知 4.1 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4.2 支付方式 4.2.1 无预付款。 4.2.2本合同约定的中间计量支付比例为 80 %,在双方签订《分包合同完工结算协议》后支付至 97 %(不含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返还),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返还按分包合同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4.2.3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中标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中标人未向发包人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4.3 结算方式 具体按照合同中关于工程计量规则的特别约定执行。工程全部完成并经完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及时办理完工结算手续并签署完工结算协议。 4.4 质量要求 详见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4.5 其他要求 4.5.1质量问题,承诺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4.5.2本次询价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4.5.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设计服务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检验资料。 4.6 履约担保 4.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签订额的3%; 4.6.2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 招标人指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马甸支行 账 号:01-99-012914-01 4.7 根据询价公告中的采购内容信息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再提供任何询价文件,参与报价分包商按着响应文件的构成所需资料制作,要求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人对构成逐页签字,盖公司公章扫描成PDF版作为最终的响应文件递交给发包人。标书代写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15时至2025年10月10日15时(**时间,下同),通过“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cn)下载电子分包采购询价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分包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单位的分包商、上级分包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3 在网平级单位分包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4 未注册分包商应当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10月10日15时,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未进行网上递交报价文件,视为放弃报价。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分包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 开标标书代写 7.1开标时间:与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标书代写 7.2开标地点:****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标书代写 8.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 纪律和监督 采购人不得泄漏询价报价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永津路8号(重****公司办公楼3楼)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135****9674 202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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