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
| 批复,市场监管、应急管理,2025年 | 发文日期:2025-09-29 | |
| ****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5-09-29 | |
| 有效 | ||
| 皖应急审批〔2025〕26号 | 关键词:皖应急准〔2025〕451号 | |
| ****排形山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 ||
****管理局:
关于《**县****公司排形山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及有关材料悉。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和《****监察局****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70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8月6日,我****管理局并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意见
《安全设施设计》的内容基本符合《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第六部分:尾矿库闭库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KA/T20.6-2024)以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
二、安全设施设计主要内容:
1.坝体整治。坝体在压坡及护坡实施前应对坝
体外坡面整体采用块(片)石压坡,压坡体顶宽2.0m。设计对+58.0m~+69.0m坝段采用块(片)石压坡,压坡后该坝段外坡比1:2.5;设计对+69.0m~+71.0m坝段采用块(片)石压坡,压坡后该坝段外坡比1:3.0。压坡整治后+69.0m标高处设置一道马道,马道宽1.5m。在坝体外坡从坝底至坝顶布设砼踏步,坝面踏步横向宽度2.0m,台阶高0.18m,踏步砼结构嵌入坝体、并进行基础处理以确保踏步结构稳定。
2.库区整治。坝前采用15m筑安全超高区方案以达到提升坝前安全超高、增加调洪库容的目的。闭库后坝前安全超高区顶标高设定为+73.0m,坝前安全超高区末端为高差1m台阶(坡顶标高+72.8m、坡底标高+71.8m)。坝前安全超高区地表坡度1%向库内方向倾斜。滩面地表覆土层结构采用30cm壤土或改良粘性土(近地表覆盖层)+30cm粘土压实(防渗阻隔层)组成,设计滩面整治后整个库内滩面呈凹形,库内滩面自库区东北侧向库区南侧方向倾斜约1.0%的坡度,东西坡向中间不小于1%的坡度,最终滩面整体呈“V”字型,以利于汇水通过库内排水沟排出库外。
3.防排洪系统整治。拆除原有坝面、坝肩排水沟,拆除后坝面不再设置坝面排水沟,坝肩布置库区引流沟,库区新增库内排水沟、库区截水沟和库区引流沟,库内排水沟出口位于库区南侧,与库区截水沟相连,通过坝肩库区引流沟排往下游。库区北侧和东侧傍山区域修筑库区截水沟,库区截水沟与库内排水沟出口相连,连接后经库区引流沟将洪水引流至下游自然沟渠。
4.监测及辅助设施整治。对尾矿库人工监测系统重新布置,对库区应急道路进行整治。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压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设施设计》中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确保闭库工程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闭库工程结束后,须履行销号程序。
四、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6个月。
****应急管理厅
2025年9月23日
抄送:****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