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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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西海岸新区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5年度**西海岸新区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农业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青农字〔2025〕25号)和**西海****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西海岸新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5年度我区农业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参加审核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申报范围

(一****事业单位(参****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区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有关政策

(一)农业系列职称申报条件按照《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 号)和《关于印发**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7 号)执行。农业系列相关文件及标准条件见附件1。

在企业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6年;****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农业系列中级职称。岗位职责、工作能力等要求按照现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对于所学专业不再限定相关或相近要求,按照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四)推进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照《关于做好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鲁农人字〔2021〕48号),申报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五)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

(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农业技术初级、中级职称评审时,须提供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2/3),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七)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的除外。改系列(专业)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八)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市外取得的职称,调入我区所属单位后应先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方可申报相应职称。办理流程参照“**西海岸新区政务网--政务公开--人事人才--职称评定--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办理流程”。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现行职称政策及《关于做好2025年度**西海岸新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四、申报流程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通过“**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报送申报信息。农业技术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需分别建立申报路径,我区用人单位在平台“点击这里展开/隐藏菜单--职称评审--单位路径申请--新增路径--搜索“****农业农村局”建立路径。路径生效后,将审核通过的数据在“职称申报数据上报--非委托评审人员未上报”查询后点击“数据上报”。申请路径错误的可自行修改或删除。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1.申报人员须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登录方式1:https://117.****.239:9000/

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登录方式2:******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2.申报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在相应位置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2。

3.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申报人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和市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用人单位审核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如有必要的,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进行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推荐2人及以上的,单位须进行推荐排序。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3)、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材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上报到“****农业农村局”。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

(2)不符合填写规范;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4)未经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5)有弄虚作假行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农业初级、中级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申报时间截止后,农业系列初、****委会办事机构集中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受理的材料将送交相关农业****委员会统一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政务网进行公示。

(五)送交材料

1.经农业系列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连同评审费送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申报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连同申报人员花名册(从系统生成A3纸打印后盖章)、单位公示报告、评审费,报送至主管部门。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

3.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审核无误后,在各自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企业单位若无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则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处均盖企业章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申报人员花名册(从系统生成A3纸打印后盖章)、单位公示报告、评审费报****农业农村局人事和科教科,地址:双珠路399****中心8116室,电话0532-****7596)。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4.按照《****委员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申报初级职称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00元;申报中级职称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60元。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5.评审结束后,返回评审通过人员的《**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申报人员本人档案。各呈报部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6.证书获取。申报人员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申报--证书状态处下载证书”自行打印。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职称工作的宣传、指导,做好组织发动;各主管部门(单位)应抓好对本部门范围内的职称申报、审核和督促工作。

(二)压实申报责任。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本年度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申报人员个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严格报送时间。本年度网上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逾期不参加审核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一次性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请拟申报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人员扫码进群,相关信息将在工作群内发布(附件5)。标书代写

报送材料一律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获奖证明等。报送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四)严肃工作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名录

2.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要求

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4.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5.2025****初中级职称工作群二维码

****

2025年9月30日

(联系人:高媛;联系方式:****7596)

附件 1

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名录

1.《****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

2.《******保障厅关于印发**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

3.《******保障厅关于优化**省高层次人

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124号)

4.《****组织部******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9〕137 号文件进一步支持鼓励 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8号)

5.《******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2号)

6.《******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0〕13 号文件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2 号)

7.《******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70号)

8.《****农业农村厅******保障厅关于做好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鲁农人字〔2021〕48号)

9.《****农业农村厅******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7号)

10.《******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

11.《关于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

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字〔2022〕128号)

12.《****农业农村厅 ******保障厅关于

印发〈**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6号)

13.《****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高层次专业技

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

字〔2025〕35号)

附件2

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要求

**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的每一项都必须规范、准确填写(不得使用简称),并在对应的位置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没有对应项的材料可在“上传其他附件”里上传。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如:“2010年农艺师资格证书”“2002年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同一项附件超过两页的(如论文、著作等),将多个页面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B,可上传多个不超过5MB的文件(文件上传只支持.jpg">下载

建议上传PDF文件,分辨率300dpi),保证上传材料清晰。评审工作期间,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保留调阅申报人职称评审材料原件的权利。

一、单位注册

(一)“单位名称”为申报人员工作单位法定全称,与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填写简称、别称,不得填写内部处(科)室或上级主管单位。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准确填写,有字母的用大写字母。

(三)除**市直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务必选择“**省**市××区(市)”,不能只选择“**省”。

二、个人注册

“出生年月”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移动电话”请填写常用的手机号码。

三、申报信息

(一)申报年度填写当年度,即2025年度。

(二)申报级别、申报系列、申报职称、现从事专业须按照须按照系统下拉框中所列的项目选择。

1.申报农业技术初级、中级职称的申报系列均选择“农业技术”。

2.“现从事专业”按照本人实际从事工作如实选择专业类别和现从事专业(若没有对应专业,则选择“其他”后,点击“手动新增”,自行规范填写所从事专业)。

(三)申报方式

分为:正常晋升、改系列评审、复合型评审、非企****事业单位人员、高技能人才贯通等方式。

1.符合正常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此处选择“正常晋升”。

2.改系列申报职称,此处选择“改系列”,例如现职称为经济师,要申报农业技术系列农艺师,则选择改系列申报。

3.****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员、高技能人才贯通等方式申报此次职称的,需上传申报方式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

须选择与本人建立正式劳动(聘用)关系的单位名称。原则上应和个人社保缴费单位一致。“申报单位”须通过下拉菜单中查找所在单位名称(系统提供模糊查询功能)。如果无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请及时与所在单位联系,确定是否已经注册成功。

(五)与申报单位关系

如果“申报单位”是本人的实际工作单位,就在此处下拉框中选“正式职工”。否则下拉框中选择“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或“自由职业者”,选择“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需要在“人事代理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栏目选择实际的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单位。例如:张三为A ****公司派遣到**B公司工作。填报系统时,“申报单位”选择:A ****公司,在“与申报单位关系”选“劳务派遣”,然后在“劳务派遣单位”处选择**B 公司。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的,在此处选择“自由职业者”,“申报单位”处选择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社会保障局。

(六)参加工作时间、专业工作年限

1.“参加工作时间”按首次参加工作时间填写。

2.“专业工作年限”指本人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间中断的,扣除间断时间累计计算。

四、学历信息

此处填写申报人员的全日制学历和评审依据学历。其中,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毕业证书规范填写,不得随意简写。

(一)学信网学历验证

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能正常查验学历信息需填写学信网验证码,该验证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

学历在线验证码获取方式:需注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账号-学信档案-登录-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看-申请,设置最大期限6个月-查看(以前申请过该报告的可选择**验证有效期,将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设置为最大期限6个月),可获取“在线验证码”。

(二)学信网学位验证

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能正常查验学位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只上传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方式:需注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账号-学信档案-登录-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三)国(境)外学历

国(境)外学历****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n/)进行认证查询。

****党校学历

中央党校函授教育学历,可在“****党校函授教育网(https://ci.****.cn/diploma/)”上查验并上传查询结果截图。

****党校业余教育学历,可在“**党校干部继续教育网(http://www.****.cn/jxjy/)”上查验并上传查询结果截图。

(五)无法网上查询的学历学位证书,需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

五、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填写现职称有关信息。

(一)现专业技术职称

1.职称级别、职称系列、现专业技术职称。按照要求从下拉框中选择。

2.获得现职称时间。“获取资格时间”指生效时间〔2021年5月1日前,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公布之日起算;2021年5月1日后,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生效时间)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保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无“公布时间(生效时间)”的,以评审时间、授予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现专业技术职称通过“改系列”取得的,应先填写现职称信息,再“新增”改系列前的专业技术职称信息;“聘任时间及年限”是指现专业技术职称第一次受聘时间,以聘文或聘书为准;年限为聘任累计年限,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上传的聘书或聘任文件应与所填聘任年限相符,若现专业技术资格是通过改系列评审取得,还应上传改系列前的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和聘任情况。

3.现职称获得方式。按照要求从下拉框中选择。其中,现专业技术职称通过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方式取得的,此处应选择“考核认定”。

4.是否为本次评审依据。按照实际情况如实选择。

5.若无现专业技术职称,请在“现专业技术职称”输入框中填“无”,保存即可。

(二)现职业资格

1.现职业资格。按照现有职业资格证书规范填写名称。

2.获得职业资格时间。填写职业资格批准时间。

3.是否为本次评审依据。按照实际情况如实选择。

若无现职业资格,以上三项都不要选择。

(三)现聘专业技术职务

1.现聘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的资格名称。

2.聘任时间。第一次受聘现资格的聘任时间,而非获取资格时间。

3.聘任年限。聘任年限计算到当年年底。如果没有连续聘任,则应将中断的年限扣除。

未实行聘任的企业单位申报人员可以不用填写。

(四)其他情况

以高技能人才贯通方式申报职称的,在“现专业技术职称”处填写“无”,在“现职业资格”处填写相应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技师”“高级技师”等)。获得职业资格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六、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

“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与任职单位一致,填报正式文件任命的行政职务,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正式任命文件、会议纪要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上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审批表》原件扫描件。

七、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信息

填写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的考核情况(本年度需填写并上传2020-2024年度考核情况信息),任职不足5年的,按实际年份填写,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正式的单位考核表。

八、外语/计算机水平

(一)“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按“证书名称+语种+等级+成绩”的格式填写,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英语理工B级60分”。

(二)“计算机水平”应按“证书名称+成绩或模块数目”的格式填写,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

上传相应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

九、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

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s://www.****.cn/),上传近5年的继续教育材料(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所在单位在该平台上进行审核认定,审核认定合格(即每年完成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2/3)后,专业技术人员点击“上传至省平台”,其继续教育数据将同步上传到“**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此版块只需选择“点击获取个人继续教育信息”,继续教育的相关情况则**步到职称系统中,无需新增和上传材料。

十、工作经历

主要内容包括:“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单位及科室(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专业技术职称”。

(一)单位及科室(部门)

须具体到科室,格式:××单位/××科室/××专业技术职称。例如:**市××有限公司/××科/农艺师。或“**西海岸新区××事业编制单位/农艺师”。专业技术岗位发生调整的应分时间段填写清楚。

(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应按本时间段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如实填写。

(三)专业技术职称

即现专业技术职称。

工作经历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职称,上传《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附件4)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严格按照《**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申 报标准条件”要求分类填报。实行代表作制,每种类型成果填写 不超过5项(系统内没有明确填报分类的,选填至“其他”栏), 总数不超过15项。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及获奖著作只算一条。

“类别”从“获奖/表彰”“课题/项目”“专利”“论文/著作”“其他”等项选择。

(一)获奖/表彰

1.成果名称。填写获奖或表彰的名称。按照“(获奖)类型+获奖等次+成果名称”填写,如:**省科技进步奖*等奖:***的研究;**农牧渔业丰收奖*等奖:***的研究。

2.时间。以证书、文件落款时间或发表出版时间为准。

3.位次。按申报人位次/**人数的填法,是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完成的,如:申报人是第2位完成人,共3人**完成,应填写“2/3”。

4.批准机关。填写奖励或表彰发布部门的法定全称,不得删略和简化。

5.等级。填写获奖或表彰等级(例如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或所获奖项表彰的等级(例如一等奖、二等奖等),没有等级的此处填“无”。

6.此处应上传获奖/表彰的证书,或相应公布文件原件等材料,多人**完成的,应在上传材料中标注出个人姓名。

(二)课题/项目

各项填写方法参照第(一)项。

(三)专利

1.成果名称。填写专利的项目名称。如,发明专利:***专利名称。

2.时间。填写专利的授权公告日。

3.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人数的填法,是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完成的,如:申报人是第2 位完成人,共3 人**完成,应填写“2/3”。

4.批准机关。填写“****产权局”。

5.专利类别。按实际情况选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6.此处应上传专利证书的原件,多人**完成的,应在上传材料中标注出个人姓名。

(四)论文/著作

1.成果名称。填写论文或著作的题目。填写格式:“论文:论文全称”;或“著作:著作全称”;或“作品:作品全称”等。例如,“论文:基于房建施工中绿色施工技术的应用探析”。发表论文为增刊、专刊或论文集的,须在名称后面注明

2.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3.位次。是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是第2 位完成人,共3 人**完成,应填写“2/3”。

4.****出版社。填写载有该作品的****出版社的法定全称,刊物加书名号。

5.转载刊物。如果发表的文章被某刊物转载,则此处填写转载刊物的名称;若无转载,则此处无需填写。

6.验证网址。填写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等网站平台收录的文章检索网址。

7.此处应上传期刊、著作等出版物的封面、目录(目录处须显著标注出申报人的文章和姓名)、正文内容。其中,“著作(专著)、教材等”页数较多的,须上传封面、编委会页(须显著标注出申报人姓名)、目录页、封底页,有参编章节在“目录页”予以注明或上传部分参编章节页面,申报材料时须上传原件。经SCI收录的文章需上传具备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索材料,非中文版的还需同时上传论文的中文译本。

(五)如有其他成果奖励,可选择“其他”,并如实填写。

(六)证书无申报人员姓名或单位获得的奖励成果,不能作为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获奖、表彰、专利、标准、规程等需上传证书或佐证文件;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目录(包含出版信息)、论文正文等;著作上传封面、作者信息、图书在版编目等;项目课题需上传立项通知、任务书、通过验收材料等。

十二、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

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的工作业绩,字数上限为1200字,主要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情况。

填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成绩要具体明确,并详细写明基层工作经历。援藏、援疆、援青、援外等工作成绩应在此处填写,限1200字。

十三、六公开监督卡

此处上传六公开监督卡。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应按照“六公开”要求,公示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在公示结束后认真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被推荐申报人数”应据实填写;本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未全部签字的,单位应说明有关情况;“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必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参加何种学术团体并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没有相关兼职的可不填写。例如:兼任××协会会长,****协会聘书(限50字)。

十五、上传其它附件

上传《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说明》等,凡系统中无对应栏目、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可在本栏目中规范命名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附件3

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


被推荐

申报人数


“六公开”

内 容

1、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 4、公开申报人述职

2、公开任职条件 5、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

3、公开推荐办法 6、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如果认为单位做到了上述要求,请在下面栏目中签名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单位人事

部门负责人





单位领导





注:1.单位人数少的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人数较多的可由下属二级单位推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签名。

2.未签名人员要另外注明原因。

3.****委员会和人事部门各一份。

******保障厅制


附件4

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 同志,累计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共 年。其中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如下: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部门)

从事的主要

专业技术工作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专业工作经历与人事档案记录一致,我单位对该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由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


附件5

2025****初中级职称工作群


下载

进群后烦请修改群昵称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30
信息变更
关于报送2025年度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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