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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30
| 项目名称 | ****高盐废水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工业园沛河路与洛河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7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徐飞 |
| 联系人 | 张家虎 | 联系电话 | 138****9270 |
| 项目投资(万元) | 630 | 环保投资(万元) | 11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改造原5000t/a二氯喹啉草酮除草剂项目尾气吸收系统,生产1500t/a氯化钠和10500t/a七水硫酸钠。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氯化尾气采取四级碱液降 膜吸收措施后通过DA001排 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现有1套二级 生化系统处理措施后通过现有深度处理(超滤反渗透)系统排放至厂区回用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中和芒硝废水采取“结晶、离心”处理制备芒硝,产生离心母液泵入现有三效蒸发装置处理措施后通过****处理站三级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至厂区回用 有环保措施: 氯化尾气吸收后刮板蒸发冷凝水采取冷凝后存储于淡水罐用于溶解片碱措施后通过制成碱液套用至氯化尾气吸收装置排放至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七水硫酸钠、氯化钠、三效蒸发残渣和生活垃圾。(1)一般固废:①本项目七水硫酸钠已经过危废鉴定,鉴**果为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②氯化钠:本项目废气治理结晶出的氯化钠盐作为厂区二期项目原料使用,厂区内部回用;(2)危废废物①三效蒸发残渣对照《国家危废名录(2025年版)》,本项目三效蒸发装置除盐后的蒸发残渣属于HW04 农药废物263-011-04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发处理残渣(液),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3)生活垃圾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现有项目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布设减振基座,隔声 | ||
| 承诺:**** 徐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徐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