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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30
| 项目名称 | **县何家岩至**大桥道路水毁修复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社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8989.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罗怀清 |
| 联系人 | 翟超 | 联系电话 | 199****3337 |
| 项目投资(万元) | 333 | 环保投资(万元) | 1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水毁修复道路13.997公里,修复路基、路面、挡护、排水、安防等设施。主要工程量:修复水沟128m,挡墙4225m3,回填1881m3,路面938㎡,新增圆管涵8m/1道,盖板涵82m/9道,修复(新装)护栏482m。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加强对原材料、周转材料品质的控制,减少其损耗率,以此可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如,加强砖砌块的品质控制,减少其使用或搬运过程中的损耗率,可减少碎砖垃圾的产生。在每日下班前,操作人员将所作业范围内垃圾清运至工地统一的指定现场,做到操作落手清。所有建筑垃圾按每半月清理一次,无用的建筑垃圾全部清出施工现场。 | ||
| 承诺:**** 罗怀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罗怀清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