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岭中片区配套道路工程第一标段修改通知(2)
致各投标人:
****、**市****公司的梅岭中片区配套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现发布修改通知如下:
一、2025年9月26日发布的修改通知“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2的回复修改如下:
问题1:图例不一致及拆除路缘石标注不清晰,请明确破除现状绿化范围以及拆除路缘石范围
回复:图示箭头位置为交叉口坡道、二次过街和公交站图块,不属于破除范围。破除现状绿化范围以及拆除路缘石范围可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设计要求(含地勘报告)不符的,中标后中标人可按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提交核对申请材料。
问题2:评分点中基槽开挖深度与图纸开挖深度超过2m(含)的基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不一致,建议以图纸为准。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37号)及《****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规定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图纸中“开挖深度超过 2m(含2m)的基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为依据《**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闽建科〔2023〕6号)列出危大工程名称。因本项目未涉及2-3m米深的基坑(槽),且本项目两种标准编制的危大工程量清单相同,故危大工程量清单内容无需更改。具体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内所要求评审子项目执行,危大工程清单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章第1节。
二、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市****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