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产品包装袋(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固体产品包装袋(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省**市**区新桥街道科塔大道南段198号。
2.2 项目概况:公司年产 8 万吨天然气精细化学品项目的稳步推进,根据生产计划需采购固体产品包装袋(桶)一批。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有十二种主产品、九种副产品,共计21种产品。其中需要吨袋的固体产品共计9种,小包装袋的固体产品共计3种,纸包装桶/箱的固体产品共计7种,产品应送货上门并达到使用条件(详见招标人要求)。
2.4 供货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年。
2.5 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对产品包装质量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公司,以及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包装袋/桶制造或供货业绩;标书代写
4、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1日登录**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费用为 50元(平台技术服务费 50 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省**市**区新桥街道科塔大道南段198号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工业园区内部,响应人应提前在“微信”——“****园区”小程序APP中预约进园时间以及填报进园事宜等,若由于响应人未预约导致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招标人概不负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区新桥街道科塔大道南段198号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6****1097
****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