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29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大塘矿段延深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大塘矿段延深工程 | 黔南州****社区 | **** | ****科技园****公司 | **省瓮福磷矿白岩**大塘矿段原隶属于“瓮福磷矿二期接替矿山项目”,2009年8月《瓮福磷矿二期接替矿山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环评批复(黔环函〔2009〕244号),开采矿种为磷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00万t/a,**面积3.3029km2,开采深度为+1346m~+710m。2016年6月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黔环验〔2016〕58号)。矿山正开采+1085m~+1060m标高矿体。2015****保护局批复《瓮福磷**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福环保审〔2015〕3号,同意**大塘矿段充填站,充填站建设规模54万m3/a,2017年3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黔南州****社区。项目矿山设计生产规模200万t/a,开采矿种为磷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总服务年限38a,共分二期开采,一期工程开采+1060m~+895m标高矿体,服务年限18a;二期工程开采+895m~+710m标高矿体,服务年限20a。矿石经破碎后由原矿运输皮带走廊送至瓮福磷矿**坝选矿厂洗选。项目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91978.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8万元,占总投资的0.28%。项目具体工程组成见下表。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场地施工区建设围挡并采取洒水防尘措施。细颗粒物料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混凝土采用罐车运输,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装卸时要采取措施降尘减少扬尘量。****搅拌站内混凝土搅拌机置于封闭结构搅拌楼内,并采取洒水防尘措施;水泥仓均配套仓顶袋式除尘器,砂石料堆场采用半封闭结构,胶带廊采取封闭结构+喷雾洒水系统,配料机采取喷雾洒水系统。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井巷施工****处理站处理。各施工场地分别设沉淀池1座(50m3),地面建设产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1、2****搅拌站内分设1台砂石分离器,并设沉淀池1座(50m3),场地、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和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主****中心场地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原岔路口****处理站处理。设置旱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灌。基建期废石场淋溶水经场内淋溶水收集沟及淋溶水池(600m3)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各施工场地四周设截水沟,减少地表径流冲刷施工场地,减轻施工场地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各施工场地,在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禁止夜间施工。在主井工业场地东侧、北风井工业场地南东侧、中央进风井工业场地北东侧和1****搅拌站南东侧设置临时声屏障。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及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安排昼间进行,经过居民点禁止鸣笛。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掘进废石及场地挖方优先用于场地填平,剩余部分运至基建废石场堆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基建废石场进行封场复垦。 施工人员生****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后作矿石综合利用。1、2****搅拌站内废砼、砂石分离器回收砂石和水泥仓除尘器收集粉尘均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或运至基建期废石场堆存。废机油、废油料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原有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粗碎车间和中碎车间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旋风除尘器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粗碎车间粉尘由3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中碎车间粉尘由3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充填车间粉尘由设置的2套集尘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后,分别由15高的2根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充填车间配套设置水泥仓及水泥熟料仓各2座,水泥仓及水泥熟料仓粉尘由各自仓顶配套的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后,2个水泥仓分别由24m的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2个水泥熟料仓分别由24m的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 井下凿岩、爆破及矿石破碎环节采取湿式作业。各工业场地周围设置围墙,并进行绿化。主井工业场地内堆矿场采用防风抑尘网及喷雾洒水防尘,南风井工业场地内临时堆矿场采用喷雾洒水防尘,充填站内干尾砂料仓采用封闭结构,矿石及尾矿运输胶带廊和各转运站均采用封闭结构。柴油库采用密闭式卸料,运输车辆设置卸料气相回收系统。场区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场界粉尘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井下充填体泌水经井下巷道进入井底水仓后和矿坑****处理站处理,项目一期工程****处理站,处理能力4800m3/d,采用“调节+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污泥浓缩”处理工艺,若**池进水pH值异常,采用柠檬酸药剂进行调节;二****处理站进行扩建,工艺不变,处理规模不小于7200m3/d。项目利用主井工业场地现有的2****处理站,调控中心场地、充填站和南风井工业场地现有的各1****处理站(5****处理站均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为AO工艺,处理规模均为6m3/d);****中心场地**1****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O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36m3/d)。各场地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采用管道通过井下巷道和1060安全出口输送至1060环保站总排口与处理达标的井下废水一同外排。项目总排口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总磷达到《**省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0.2mg/L),Fe达到《**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表1直接排放限值后外排大塘河。 尾矿过滤机滤液经充填站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部分(100m3/d)进入回用水池最终泵入场外生产水池用于充填设备及管道冲洗,剩余(233m3/d)利用已有废水回用管道(长约7km)全部输送至瓮福磷矿**坝选矿厂回用,不外排。 充填站初期雨水经废水收集池(共4个,总容积750m3)收集、沉淀后回用。南风井工业场地临时堆矿场雨季淋溶水进入场外淋溶水池(100m3)后,经管道自流进入主井工业场地堆矿场淋溶水池(共4个,总容积500m3),雨季淋溶水经下井****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主井工业场地和南风井工业场地分设1座洗车池,容积15m3,车辆轮胎冲洗水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柴油库,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上游利用S1泉作背景监测点,一期工程(服务年限18a)利用S3井作污染跟踪监测井,二期工程(服务年限20a)在东北侧**边缘凿井J1作污染跟踪监测井,下游利用S46泉作污染扩散监测点。原大塘矿段已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监控制度,建设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开采计划,在一期工程(服务年限18a)开采前延深现有地下水监测井(S3),并在二期工程(服务年限20a)开采前在东北侧**边缘凿井(J1),井深应延深或掘进至井下最低充填中段以下,并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及时和连贯性。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新增噪声源位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采取房屋结构隔声处理。北风井工业场地四周修筑围墙,通风机基座减震并置于室内,出风道内安装阻性消声器,设扩散塔,在靠近村民点处设置绿化隔离带。各场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敏感目标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处理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矿废石、尾矿过滤机产生的尾矿全部用于充填地下采空区;充填车间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水泥筒仓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充填原料用于井下充填。****处理站污泥(干基)、破碎车间及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各废水收集池沉渣作为矿石送**坝选矿厂洗选。袋式除尘器废弃布袋由回收企业处置。废机油、柴油储罐清罐泥渣、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各****中心场地危废暂存间,面积8m2;充填站危废暂存间,面积36m2;1060环保站危废暂存间,面积4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改造、危险废物收集、管理、转运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6.生态保护措施 按设计要求留设边界保护矿柱、**古生物群保护区压覆矿柱、井下保护矿柱。在重点保护目标附近设岩移观测点,并密切注视**范围内的不稳山体的动态,严禁在其下侧**房屋及保留原有住户,力阻农民在其下土地上耕作,以免在山体崩塌或移滑时造成对建筑物及人员的伤害。因采动地表出现较大裂缝甚至塌陷坑时,应及时进行填平、夯实。矿山闭矿后及时复垦,加强各场地绿化,落实生态综合治理方案。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