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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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集团新****中心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E370********08150(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集团新****中心项目工程监理已****服务局《****集团新****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区轸大路以南,金都路以西
2.2 建设规模:****集团新****中心项目,该项目建设一座新****中心****中心,同步建设公交车及小车停车位、室外绿化、道路设施及配套管网等。规划用地面积419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970.45平方米,地上面积约25648.62平方米、地下面积约6321.83平方米。其中:新****中心单体建筑约30058平方米。建设停车位约549个。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项目分两期实施。****中心、场区及配套管网(不含新****中心大楼),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3个月内完工;二期建设新****中心、配套设施及管网对接等,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1个月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存档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等所涉及的全部监理工作。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0-13 标书代写
2.7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工程费:人民币约16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书;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存档】。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 16:00至2025年10月13日 17:00(**时间),登录“**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标书代写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10月23日 09:00 ****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标书代写
4.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3日 09:00,地点为:****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标书代写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cn/xzzx/index.j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电子标服务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进行签到,以备现场答辩,迟到者不得参加答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执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黄主任,电话:0535-****96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一斐,电话:0535-****368。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局投诉,电话:0535-****185。
7.5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0535-****611、****613。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 地址:**市**区环山路付11号 |
地址:**省**市**区**路555****中心B座11层 |
| 邮编:264000 |
邮编:264000 |
| 联系人:黄主任 |
联系人:王一斐 |
| 电话:0535-****969 |
电话:0535-****368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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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建设局 |
联系方式:0535-****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