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山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渗滤液处理站设备更新改造(第一包)”的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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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处理站设备更新改造(第一包)”的澄清

关于“**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处理站设备更新改造(第一包)”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2详细审查-人员配备-“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和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 3 个月的社保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修改为:“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 5 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 3 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 月 19 日开标,则连续 5 个月是指 7 月、6 月、5 月、4 月、3 月;连续 3 个月是指 7 月、6 月、5 月或 6 月、5 月、4 月或 5 月、4 月、3 月,其他类推)。如年满 60 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 5 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 3 ****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人员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该项不得分。”标书代写

二、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三、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县林业大厦、**县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饶先生 0564-****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64-****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旭

电 话:0564-****033

4.监督部门

名 称:****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 址:****中心

联系方式:0564-****057

****

********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09月30日

附件: 其他交易澄清公告.pdf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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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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