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084/202509-00337 | ||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 ****政府 | ||
| 2025-09-30 | ||
| **县许镇镇200MW光伏复合发电工程(项目代码:****) | ||
| 有效 | ||
| 有效 | ||
| 暂无 | ||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县许镇镇2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许镇镇2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共建设1条架空线路,线路自220kV后港变220kV构架起,至拟建220kV升压站220kV构架止,总长约20.5km。
本次防洪影响评价涉及G4、G5塔基跨越李家发路堤(以路代堤);G5、G6塔基临近漳河右堤;G22、G23塔基跨越东沟;G25、G26塔基跨越草塘河;G27、 G28塔基跨越浦桥**;G33、G34塔基跨越老孤峰河;G44、G45塔基跨越资福河; G47、G48 塔基跨越金阁河。G4~G5一档跨越李家发路堤(以路代堤),档距310m,线路轴线与路堤交角85°。G22~G23一档跨越东沟,档距324m,线路轴线与路堤交角86°。G25~G26一档跨越草塘河,档距297m,线路轴线与路堤交角34°。G27~G28一档跨越浦桥**,档距400m,线路轴线与路堤交角86°。G33~G34一档跨越老孤峰河,档距279m,线路轴线与路堤交角90°。G44~G45一档跨越资福河,档距441m,线路轴线与路堤交角70°. G47~G48一档跨越金阁河,档距315m,线路轴线与路堤交角76°。
二、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1.基本同意《**县许镇镇2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评价结论。
2.原则同意《**县许镇镇2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提出的拟建工程建设方案。
3.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应严格按水利行业相关施工规范施工,并与跨越塔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4.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须安排在枯水期实施,开工前你单位须履行涉河工程质量监督报批手续,并应邀请我局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工程测量放样。工程建设过程中,须按照批准方案进行施工,严禁擅自变更建设标准和内容,主动接受我局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中严禁将施工弃土、弃渣、废水、废液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同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警示及防护工作。
5.工程竣工时,你单位应邀请我局相关技术人员参加涉河工程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我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6.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施工方案如有较大变更的,或超过本次行政许可期限(1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注(该项目代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