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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按照《******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文件要求对《**市**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方案公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涉及10个项目地块落实,位于**市宝光街道、潘州街道、山美街道、**镇、**镇、**镇、**镇、曹江镇、谢鸡镇6个镇(街道),大联村、**塘村、大禾塘村等11个行政村,总面积共19.2199公顷。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用地用海方案调整共19.2199公顷,调整前规划用地为耕地、园地、林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沟渠、坑塘水面、公路用地、****基地、特殊用地,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现调整为文化用地、公园绿地、供电用地以及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建设用地)。
三、公示时间、联系方式及公示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意见可以向****咨询或提出。
查询网址:http://www.****.cn/
联系地址:****10楼空间规划股
联系电话:0668-****679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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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