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
所属区域:**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39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5-09-27 12:18:01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瑞 ****060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内政采计划[2025]22587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瑞 ****060
三、成交原则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1 | 1.接入1条1024M互联网专线,15条10M电路用于连接全区分支机构开展视频会议。互联网专线接入方式为光纤直连,并提供1个公网IP,互联网专线速率要求为上下行≧1024M。电路线路速率要求为上下行≧10M。 2.将自用型设备托管在运营商机房,并由运营商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服务,用于线路终端机接入销售网络,将LNS设****计算中心机房。 3.质量标准及要求 1) 线路接入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1)线路具备链路双路由、双备份**。 (2)线路可用率平均可达到99.99%。 (3)线路需提供符合现有网络接入方式的接口。 (4)除不可抗力外,全年计划中断时间不超过2小时。 (5)服务质量:要求能提供7×24小时“一站式”服务,应答人业务受理、技术咨询、工程协调实施、故障申告和故****中心采用统一受理、公司内部统一处理、统一回复的方式一站完成。 (6)每月提供互联网通道运行情况报告。 (7)如电话支持不能解决问题,则要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抵达现场支持。 (8)现场工程师为具有厂家认证资格工程师,如遇棘手问题须增派专家级工程师现场服务。 (9)故障服务结束后甲方在《客户服务报告》上签字许可之后现场工程师方可离开现场。故障处理完毕2个工作日内,运营商提供《故障分析报告》和《故障处理报告》,详细说明故障原因、处理过程、解决办法、预防措施等关键内容,并签字盖印章,提交给甲方备案。系统恢复正常后,运营商工程师应对系统进行持续跟踪,避免遗留问题。 2. IDC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1)运营商向甲方提供IDC设备托管服务。 (2)运营商向甲方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接入方式为一主一备,并提供2个IP地址,互联网带宽≧100M。 3. 其他服务要求: (1)运营商应设置专职人员与各级通信专业主管部门建立日常的沟通机制,当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告知相关联系人。 (2)运营商应提供服务内容包括业务质量、日常监控、故障处理、投诉处理、网络通报、应急保障、日常维护等内容。 (3)运营商在进行网络割接、线路迁移、业务倒换等可能对甲方业务通道产生中断的操作时,应提前通报甲方,并提供影响分析报告及相应解决方案,由双方共同商讨决定。 (4)运营商应配合甲方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 1 | 年 |
| 1 | 服务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 |
| 1.接入1条1024M互联网专线,15条10M电路用于连接全区分支机构开展视频会议。互联网专线接入方式为光纤直连,并提供1个公网IP,互联网专线速率要求为上下行≧1024M。电路线路速率要求为上下行≧10M。 2.将自用型设备托管在运营商机房,并由运营商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服务,用于线路终端机接入销售网络,将LNS设****计算中心机房。 3.质量标准及要求 1) 线路接入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1)线路具备链路双路由、双备份**。 (2)线路可用率平均可达到99.99%。 (3)线路需提供符合现有网络接入方式的接口。 (4)除不可抗力外,全年计划中断时间不超过2小时。 (5)服务质量:要求能提供7×24小时“一站式”服务,应答人业务受理、技术咨询、工程协调实施、故障申告和故****中心采用统一受理、公司内部统一处理、统一回复的方式一站完成。 (6)每月提供互联网通道运行情况报告。 (7)如电话支持不能解决问题,则要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抵达现场支持。 (8)现场工程师为具有厂家认证资格工程师,如遇棘手问题须增派专家级工程师现场服务。 (9)故障服务结束后甲方在《客户服务报告》上签字许可之后现场工程师方可离开现场。故障处理完毕2个工作日内,运营商提供《故障分析报告》和《故障处理报告》,详细说明故障原因、处理过程、解决办法、预防措施等关键内容,并签字盖印章,提交给甲方备案。系统恢复正常后,运营商工程师应对系统进行持续跟踪,避免遗留问题。 2. IDC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1)运营商向甲方提供IDC设备托管服务。 (2)运营商向甲方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接入方式为一主一备,并提供2个IP地址,互联网带宽≧100M。 3. 其他服务要求: (1)运营商应设置专职人员与各级通信专业主管部门建立日常的沟通机制,当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告知相关联系人。 (2)运营商应提供服务内容包括业务质量、日常监控、故障处理、投诉处理、网络通报、应急保障、日常维护等内容。 (3)运营商在进行网络割接、线路迁移、业务倒换等可能对甲方业务通道产生中断的操作时,应提前通报甲方,并提供影响分析报告及相应解决方案,由双方共同商讨决定。 (4)运营商应配合甲方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 1 | 年 | **** | 375,000.00 | 是 |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375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 1 | **** | 375,000.00 | 2025-09-28 08:54:02 |
| 2 | 中国****公司****公司 | 387,600.00 | 2025-09-28 10:41:49 |
| 3 | ******公司 | 389,000.00 | 2025-09-27 13:56:15 |
采购单位:****
202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