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玉年产4500吨液体硅橡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天玉年产4500吨液体硅橡胶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井岭路36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开发区井岭路36号,中心地理坐标为:113°04′38.27″E,23°37′29.784″N,依托现有生产车间3#部分闲置区域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年产液体硅橡胶4500吨。 |
| 环评机构 | 清****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从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项目白炭黑投料粉尘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的27m高排气筒(DA012)排放;捏合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动力混合工序产生的废气共同采用一套“水喷淋装置+两级酸喷淋装置+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7米高排气筒(DA018)排放;项目依托现有锅炉,现有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