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电动抱车购置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10 月 0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5年电动抱车购置项目(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2920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赫****公司,投标报价:2945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投标报价:2936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赫****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赫****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赫****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异议送达地点: **** 联系人:张寒 联系电话:029-****8899-627
三、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到货
**赫****公司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到货,合同签订到货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完成电动抱车的安装、调试工作。
******公司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小组。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西宝路八号
联 系 人:乔磊
电 话:0917-****027,****0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高新区**南路 181 号 A 座
联 系 人: 张寒、王飞、张波
电 话: 029-****8899-627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