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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财政局《关于压缩各环****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宛财购20225号,详见附件1)要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效与网上备案流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合同签订时效:
****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请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务****政府采购合同,如因特殊情况在1个****政府采购合同的,需提交书面情况****管理处****办公室****招标办)备案,由****财政局说明情况。
二、合同报送与备案流程:
合同按规定签订后,归口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须在当日****招标办。招标办需在收到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网站完成合同备案申报,确保符合财政部门时限要求。
三、逾期责任界定:
若出现以下情形,****财政局不予审批合同的,后果由合同签订部门自行承担:
1、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且未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2、合同****招标办,造成合同超出网上备案时限。
四、合同信息规范:
政府采购合同须完整填写甲乙双方信息(详见附件2),信息漏填将直接导致网上申报失败,影响备案进度。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招标办(联系人:祁老师 联系电话:****539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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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