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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经开区**河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经开区姚桥镇和**市丹**境内,****排涝站、**长江**,整治河段长6.53km。
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整治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管理设施等三大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夏红兵
电话:139****7957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经济开发区通港路96号
邮编:21213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奚工
电话:152****6988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中心b座3楼
邮编:21001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请下载并填写链接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com/s/1VpUm0rKM5OxhtVwIisHutA 提取码: 1234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7n7UK5hpHkzJXfdRRQatOA 提取码: 123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