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网区改革后能汇厂房项目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招标人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建设规模 | 该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291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消防、电气、弱电系统、室内给排水等安装工程,道路硬化、绿化、照明等室外配套工程。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29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3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2020年版》收费标准的55% | ||||||
| 设计服务工期 | 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文理(身份证号:4503**********1031;注册编号:200****0251)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大学****学校校本部迁建项目工程设计服务、2.**市**区科教组团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3.祥龙云居11~13#、15~21#、门卫(两间)、架空层、地下室项目、4.**区科教园C-3-34地块标准厂房(光通信、电子技术产业)一期工程总承包、5.**县****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大学****学校校本部迁建项目工程设计服务、2.**市**区科教组团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EPC)恭城总承包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乙级 | ||||||
| 投标报价 |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2020年版》收费标准的54% | ||||||
| 设计服务工期 | 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黄仕荣(身份证号:5223**********0016;注册编号:202****0798)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公司职工备勤综合楼建设项目、2.****保障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3.****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垌镇老旧小区盖章项目、2.****蒲片区涝点治理项目、3.**市官桥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2020年版》收费标准的56% | ||||||
| 设计服务工期 | 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吴禹峰(身份证号:4504**********031X;注册编号:201****0530)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梧桐墅茗城、2.幸福里锦绣前**园、3.梧桐墅**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发布。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165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