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经开区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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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园项目 已由 **市****委员会 以 2509-500115-04-01-626910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园区****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经开区晏家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选址**经开区晏家片区A44-2/02、A44-1/03、A44-6/01、A44-4-2/05,用地性质M3,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468亩。项目立足**天然气化工材料和钢铁材料产业基础,打造先进金属材料创****基地,建成高端金属材料压延及汽摩配轻量化材料产业园。项目拟从生产、产业集聚孵化和生产配套三方面需求,****中心(布局综合办公、共享办公、共享实验室、****中心、****中心等)、三个生产区(绿色钢铁材料加工、轻量化合金材料加工生产区,**产品部件生产区),与东侧轻化路片区,共同形成“一心两轴多组团”的空间布局。估算建筑总面积约75万㎡,包括厂房和生产仓储,配套研发、孵化、办公、倒班楼、食堂、配套车库等建筑,以及绿化、边坡、挡墙等附属工程。本项目边坡最大高度约8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3万㎡,最大建筑高度约22米,估算**费约22亿元。本项目分阶段实施,其中项目一期规划用地面积约407亩,建筑面积约20万㎡,估算**费用约5亿元。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300000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约22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556.25万元

2.4 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一期开展的工程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察工作(含可行性勘察、初勘(补勘)、详勘、施工过程中的补勘)、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以及配合第三方见证和审查(由招标人聘请第三方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外业见证及地勘审查工作)等全部工程勘察工作,对工程全过程提供与工程勘察相关的技术服务(施工图审查、预算、设计变更以及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设计服务工作)等全部工作。

(2)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规划、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消防、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雨水回用和屋顶绿化等)、绿化景观、围墙、边坡支护、基坑支护、生化池、海绵城市、室外道路、综合管网等满足该项目整体(即 **经开区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园项目全期)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整体(即 **经开区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园项目全期)的方案设计及估算;项目一期的初步设计(如需要)、项目一期的概算编制、项目一期的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BIM设计(如需))、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至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阶段的设计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90日历天,其中 (1)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收到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基础资料提供齐全后2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成果及估算编制送审版;(2)勘察报告:收到建设单位勘察工作指令及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完成外业勘察及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3)初步设计(如需)及概算编制:收到建设单位设计工作指令及勘察报告审查完成后20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如需)及概算编制成果送审版;(4)施工图设计:收到建设单位设计工作指令及勘察报告审查完成后2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送审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标书代写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changshouweb/,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市公共**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changshouweb/,下同)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10-09 15:00:00(**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10-11 18:00:00(**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changshouweb/,下同)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27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电子标服务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区)》、《**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菩提东路2766号
地址:
**市**区**街道**中路106号1栋1-6
联系人:
欧老师
联系人:
邓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178****6487 联系电话: 151****5334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监督部门: **市****委员会
电话: 023-****5080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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