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五福庄园商品房项目销售服务 |
标题 五福庄园商品房项目销售服务更正公告 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五福庄园商品房项目销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①本项目(1)佣金取费基准值业价格得分(15分)由原先的“佣金最高费率:1%,投标人费率不得超过最高费率,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用均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最高分为15分。”更正为“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最高分为15分。”
②本项目(2)月费取值价格得分(5分)由原先的“采用均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最高分为5分。”更正为“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最高分为5分。”
③开标时间由原先的“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更正为“2025年10月1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镇杉行街169号
联系方式:邹先生 0596-****63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芗****中路9号鑫荣小区18幢605室
联系方式:小林 186****1048
附件
修改时间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报名) 2025-09-16 18:00:00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10-10 12:00:00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10-16 09:30:00标书代写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县**镇杉行街169号 | 地址: | **省**市芗****中路9号鑫荣小区18幢605室 |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人: | 小林 |
| 联系电话: | 0596-****635 | 联系电话: | 186****1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