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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三标段防洪工程平龙溪分洪部****水务局以关于**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东南水函〔2025〕90号批准建设,****政府投资,****政府投资****53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省 ** **县 **县古州镇 。 | ||||||||||||||
| 2.2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道9.815公里,**防洪堤1.63公里,提升加固防洪堤8.548公里;**泵站2座(场坝、杨家湾),****泵站2座(村超足球场、**花园);设置7扇防洪门以构建封闭防洪体系。 | ||||||||||||||
| 2.3 合同估算价:****0000元。 | ||||||||||||||
| 2.4 计划工期:300 天。 | ||||||||||||||
| 2.5 标段划分:**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三标段防洪工程平龙溪分洪部分) | ||||||||||||||
| 2.6 招标范围:防洪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度9.613km,堤防加高长度7.805km,河道清障3.3km**防洪墙1.116km**分洪隧洞1处(1.078km)、拦水闸坝1座及城市下河路口设置3扇交通防洪门。第三标段防洪工程平龙溪分洪部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标书代写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01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4日 09时10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 ||||||||||||||
|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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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