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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五显镇2025年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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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2025年9月28日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作废。 二、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中的质量服务修改为“质量服务:从竣工验收之日起,承包人应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该工程进行质量跟踪服务,若工程有施工质量问题,履行质量保修协议无条件返修。” 三、招标文件原内容及答疑纪要(一)如与本纪要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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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9月30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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