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泰资规挂〔2025〕002号
****政府批准,****受****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石(龟湖)产业园D-0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具体组织实施由****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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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龟湖)产业园D-06地块 |
**县龟湖镇龟湖村 |
52607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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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保证金 |
合同定金 |
增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开发程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 219.8万元 |
最终成交价的20% |
10万元 或其倍数 |
≥1.0且≤1.4 |
≤40% |
三通现状 |
36米 |
≤20% |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单位能耗增加值 |
单位排放增加值 |
土地税收 |
准入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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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0万元/亩 |
≥0.6万元/吨标煤 |
≥67.94万元/吨 |
≥26.7万元/亩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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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亩均年产值≥420万元/亩、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0.77%; 2.起始价含场地平整至规划标高涉及的地上砂石混合物价款19.53万元; 3.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堆场用地占地面积总和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小于40%; 4.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出具的规划条件([2025]规划条件0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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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申请人需在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前向县经信局提交初审申请,由县经信局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初审。(具体见《**县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人资格前置审查办法》,联系人曾斐斐,联系电话:0577-****5308)。竞买申请人须于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经县经信局确认其竞买资格后,网上交易管理员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得人如非企业法人或不具备本地块所要求准入产业条件对应的经营范围的,需设定企业法人或增设经营范围。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公司,并以新设立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四、该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工业项目投资合同》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交易中心(https://www.****.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八、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至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
九、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十、本次挂牌出让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至2025年11月3日9时30分。
十一、挂牌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包含城市市政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县罗阳镇**大道123****中心204室政府采购科)。
****: 0577-****2508 吴先生
****: 0577-****9869 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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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