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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30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技术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南区发展大街东侧,长芦大道南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景峰 |
| 联系人 | 景峰 | 联系电话 | 156****2285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将现有一车间抛丸工序及自动喷漆线工序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改造后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喷漆线的喷漆、固化废气经喷淋塔加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二车间喷标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不与其他工序治理设施共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抛丸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喷漆线喷漆、固化废气采取喷淋塔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二车间喷标废气采取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与其他工序治理设施共用)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 | ||
| 承诺:**** 景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景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