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工程渣土(泥浆)消纳场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可研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5-71D23
一、**市域工程渣土(泥浆)消纳场项目****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331181-04-01-129450,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可研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可研报告编制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全面建设**市工程渣土的综合收运体系,并配套建设渣土回填、规范消纳;6个消纳场消纳量合计1552.38万m3。建设规模包括进场道路约9.7km,排水沟约5538 m3,碎石盲沟约22780万m3,坝体护坡约16920㎡,碾压土石坝约34.7万m3。项目地点分别位于龙渊街道1号点-牛角下地块、小梅镇2号点-大梅口村2#地块、小梅镇3号点-大梅口村3#地块、塔石街道4号点-外垟村地块、查田镇5号点-淤头村地块、西街街道6号点-河平村2#地块。工程费用暂按13687.45万元(最终以初设批复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龙渊街道1#填埋场区块山地标高313~390米,周边交通环境条件较差,沿山体均为等级较低的村道。项目征地面积为89.74亩,可消纳土方104万方,拦渣坝高度约60米。涉及进场道路改造建设约2.75km,道路宽度7米,双向2车道;
2.小梅镇2#填埋场区块山地标高370~390米,周边路网已形成,现状存在6米进场道路。征地面积为177亩,小梅镇2#可消纳土方约45.56万方;
3.小梅镇3#填埋场区块山地标高354~380米,周边路网已形成,现状存在6米进场道路。征地面积为127亩,小梅镇3#可消纳土方48.42万方;
4.塔石街道4#填埋场区块山地标高364~520米,周边交通条件较差,沿山体均为等级较低的村道及林道。4#渣场征地总面积为260720平方米(约391.08亩),可消纳土方约1200万方,拦渣坝高度约70-80米。涉及进场道路**及改造建设长度约4.5km,道路宽度7米,双向2车道;
5.查田镇5#填埋场区块山地标高318~340米,周边路网已基本形成,沿山体为等级较低的林道。征地面积为110.9亩,可消纳土方约60.3万方,利用原有渣土坝。进场道路与西侧现状道路相接,接入口标高332.07m,通过原有老路至弃渣场,道路提升改造总长度约0.77km;
6.西街街道6#填埋场区块山地标高266~350米,周边交通环境条件偏低,沿山体均为等级较低的村道。征地面积为91.35亩,可消纳土方94.1万方,拦渣坝高度约40-60米。涉及进场道路改造建设约2km,道路宽度7米,双向2车道。
三、招标内容及进度要求
1.招标内容包括:
①工程勘察:负责工程各阶段岩土勘察工作(包括初勘、详勘及审查要求的补勘);
②工程设计:包括项目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和现场服务、各设计阶段优化、施工后期服务配合等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内容等所有内容;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
③可研报告编制:可研报告编制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作。
2.项目进度要求:
①工程勘察进度要求:各项工作进度安排须满足项目推进和招标人要求;
②工程设计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设方案,可研报告通过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7 日历天内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③可研报告编制进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通过后 7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研报告(初稿);收到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 3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研报告(报批稿)。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可研报告编制资质
①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备案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并在投标企业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
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且承担全部设计任务;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专业工程应与其资质相适应,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4.其他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5年9月30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cn/)”下载;电子标服务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lssggzy.****.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剑池街道剑池东路252号鸿运大厦3楼301室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78-****2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开发北路8号3楼
联系人:朱胜男、陈丽宇
电话:0578-****070、0578-****069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915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