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睢**2024年油料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 ||
| 品目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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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睢**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17:0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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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91.1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600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服务中心13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944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发区**路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伟 | ||
| 项目概况 睢**2024年油料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20 09:1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睢**2024年油料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1.1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1.15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复**27-9-9,复**12-18-15,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7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加盖电子签章
2.前6个月内(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任意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原件扫描件;****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前6个月内(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10-20 09:1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
时间:2025-10-20 09:10 (**时间)
地点:睢**开标室五(**)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2025年10月17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5年10月17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质疑接收人:赵伟
联系电话:180****5326
地址:****工业园北环路60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服务中心13楼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138****9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工业园北环路60号
联系人:赵伟 180****5326
联系电话:0516-****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伟 180****5326
电话:0516-****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