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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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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 | |||||||||||||||
| 2、项目名称:******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827,200.00元 | |||||||||||||||
| 最高限价:827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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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和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辅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数据,按照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程与标准以及《全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技方案》,完成**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在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的基础上,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省、市、县工作实施方案,依据相关估价技术规程和标准,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通过实施该项目,综合平价全域园地、林地、草地质量分布情况,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显化园地、林地、草地源资产质量和价值,服务支撑自然**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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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项目执行支****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需在省级主管部门取得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证,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或退休证明材料。 3.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下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3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3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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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 至 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 |||||||||||||||
| 2.地点:**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时间) |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地点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可通过“****交易中心(https://ggzy.****.cn/)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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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市**县****段 | |||||||||||||||
| 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0395-****98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 | |||||||||||||||
| 地址:**省**市**区黄河路与**路交叉口金色君苑七号楼11层1108室 | |||||||||||||||
| 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187****306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187****30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