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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普发改投审〔2025〕122号
****改革局关于**市**市大坪镇美丽圩镇示范创建项目(二期)—大坪镇镇区旅游环境改善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审批**市**市大坪镇美丽圩镇示范创建项目(二期)—大坪镇镇区旅游环境改善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编制的**市**市大坪镇美丽圩镇示范创建项目(二期)—大坪镇镇区旅游环境改善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投资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大坪镇镇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南路、大川东路两侧建设人行道,约1580米长,共计2250平方米;沿途三线下地,通信预埋管道445米,电力预埋管道50米;停车位拓宽1090平方米;配套15支高10米太阳能路灯等。
四、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312.24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267.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14万元、预备费用14.8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管控。工程建成后,由你镇作为管护主体负责做好日常管护,确保工程正常运作
附件:**市**市大坪镇美丽圩镇示范创建项目(二期)—大坪镇镇区旅游环境改善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