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委员会以 **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207-500240-04-05-4495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县****公司,施工单位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卫生器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石柱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为石柱县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卫生器具采购。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625.2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石柱县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卫生器具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运输和货到现 场的二次装卸+配合费、保险),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3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卫生器具 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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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路33号17楼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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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柱县王家大院1单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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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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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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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93****9750 | 联系电话: | 157****492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县****事务中心 | ||
| 电话: | 023-****7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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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卫生器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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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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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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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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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正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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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石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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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100********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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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正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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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石柱万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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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006********0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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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正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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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石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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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058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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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正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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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石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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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114056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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