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电子政务网络通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省**市**区圭塘街道香樟东路8****机关大院党校二楼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市**区人民中路245号1010室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1.1服务体系要求 乙方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描述其服务体系,须包括以下内容: 1.1.1企业组织形式 乙方必须具备较为完善的企业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具备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乙方企业组织形式要求营销与生产相分离、生产与服务相分离,企业内部专业分工细化而且明确。 1.1.2一站式客户服务体系 乙方必须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一点业务咨询、一点业务受理、一点障碍申告、一点技术支持等; 乙方必须实行业务咨询、业务受理、业务开通的闭环管理,实行障碍申告受理、障碍派单、障碍处理和障碍修复回复的闭环管理;乙方上述服务体系的闭环管理应以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实现。 1.1.3服务规程 日常维护:乙方按行业惯例进行网络周期性维护,每季度向使用单位提交所租赁线路的运行质量分析报告。 网络优化:乙方根据日常维护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客户使用需求提出网络优化建议或方案,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实施网络优化。 网络割接:乙方如因自身网络原因、客户原因或其它外因需中断线路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使用单位,经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确保不能影响其正常业务。 1.1.4应急处置机制 乙方应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的线路阻断,投标人应在短期内采用应急手段恢复通信。 乙方要制定完善的紧急障碍处理流程及应急方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快速障碍处理,缩短障碍处理时限。 1.1.5客户培训 乙方应无偿为客户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技术与操作提供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网络线路传输网络基础知识、网络线路维护技能、乙方部署在客户机房内设备运行状态识别、障碍的申报与修复恢复程序等。 1.2服务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其服务质量承诺,它们和线路资费报价一起将作为乙方是否成交的重要依据。服务承诺中没有单独列明要收取费用的将被视为无偿服务。乙方的服务承诺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2.1租用带宽出口质量要求 租用的带宽出口速率必须满足招标的速率。 1.2.2即时障碍受理和响应 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投标人应承诺做到: 提供7×24小时专用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 在用户申告障碍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排除障碍; 1.2.3线路中断及质量问题的赔偿承诺。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在承诺时间内使线路恢复正常将承担补偿责任。 1.3服务及售后要求 1.3.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3.2乙方应承诺对所有线路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所有租用的光路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维护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保障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1.3.3乙方必须承诺向用户方提供每天24小时,一年365日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提供最及时的故障响应,7×24小时一站式故障申告受理服务,同时提供技术业务咨询服务。投标人须承诺在报障后2小时内响应,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以确保故障点位恢复正常使用。 1.3.4在3年租赁期内,新增:如线路新增开通,无不可抗拒因素,不得延期开通,****中心新增点位开通函至乙方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开通;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须3个工作日******中心。租赁费从开通之日起进行计算,开通单签字确认为准。 1.3.5乙方由于维护原因,需中断光路进行割接操作时,必须提前至少48小时(重大自然灾害除外******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割接时间不能安排在每天8:00至20:00内进行。 1.3.6乙方需在**区设有专业技术队伍或分支管理机构,能及时响应故障申报。 1.3.7设备接口与所有接入设备的对应清单要详细、准确。 1.3.8强、弱电线缆与设备连接的接头要制作牢固,扎线整齐有序。 1.3.9各设备相关管理配置文档、账户、密码、应全面并移交完善。 2.人员配置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4.其他要求4.1质量要求 4.1.1租赁期内,所有线路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1.2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4.1.3乙方在线路租赁期内,应提供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7*24小时),提供1小时响应;如诊断线路故障,乙方承诺尽力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任何原因导致的任何级别的线路中断必须在12小时内恢复。 4.2项目实施及要求说明 4.2.1项目实施必须保障现有网络不中断的情况下,完成新网络的调测工作并保障业务的平滑过渡。 4.2.2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2.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2.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2.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2.6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线路的开通并交付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将根据超期时间,每超期一天,将扣除整体线路租赁费用的5%。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合同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94.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6.12,说明: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互联网出口一年费用及2025年8月裸光纤及100m数字电路费用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89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9,说明:支付2025年9月裸光纤及100m数字电路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89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9,说明:支付2025年10月裸光纤及100m数字电路费用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89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9,说明:支付2025年11月裸光纤及100m数字电路费用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89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9,说明:支付2025年12月裸光纤及100m数字电路费用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89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9,说明:支付2026年1月裸光纤及100m数字电路费用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89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9,说明:支付2026年2月裸光纤及100m数字电路费用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89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9,说明:支付2026年3月裸光纤及100m数字电路费用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89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9,说明:支付2026年4月裸光纤及100m数字电路费用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89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9,说明:支付2026年5月裸光纤及100m数字电路费用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894.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9,说明:支付2026年6月裸光纤及100m数字电路费用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894.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9,说明:支付2026年7月裸光纤及100m数字电路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银行圭塘支行(****:820********082561) 3.预付款保函: 否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8-01 —— 2026-07-31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上述品目附加:11条非对称互联网出口(上行100M下行1000M不含公网IP)。1条临时对称互联网出口(1000M不含公网IP),用于临时地点应急保障线路,每年3次,每次最多10天。 5.2.1裸光纤租赁服务 ****中心机房至**区以下街道/镇汇聚点主用光纤链路和**区各****社区****学校、区直属单位425条,**区财政机房到**区各个街道、学校等金财网互联裸光纤线路173条,(其中按以下清单第一批开通598条,剩余22条作为预租),具体明细如下:详见附件1 5.2.2数字电路租赁服务 跳马镇电子政务网络100M数字电路55条(其中按以下清单第一批开通50条),数字电路明细如下:详见附件2 5.2.3网络设备提供 ****政府进行网络升级改造,****政府现有部分老化网络设备进行设备的升级改造,配套提供以下网络设备(所提供的设备资产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免费提供给甲方单位使用):
以上设备安装完成、正常运转且达到技术指标的情况下,由投标人提供设备上线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移交日常管理权限。 5.2.4机房搬迁拆除: ****政府核心机房拟于2024****政府党校二楼机房搬迁至市民之****指挥中心一楼机房,乙方需配合完成机房搬迁工作。
据超期时间,每超期一天,将扣除整体线路租赁费用的5%。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6.1互联网出口租赁服务要求 6.1.1技术要求 乙方应认真分析**区电子政务网络的网络结构及运行要求,充分了解网络业务应用的实际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提供切实可行的优质服务承诺,确保在技术、服务、设备上完全满足**区电子政务网络与安全运行的需要。 6.1.2互联网出口性能指标须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1)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测速网站达到合同带宽90%以上; (2)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时延<10ms; (3)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丢包率为0%。 6.1.3所提供线路需达到国家要求的防雷标准; 6.1.4要求供应商在其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安全测试,提供测试报告,确保线路技术性能达到上述相关要求。 6.2裸光纤线路及100M数字电路建设要求 6.2.1裸光纤线路网络性能要求 (1)光纤线路要求提供单模裸光纤; (2)要求所提供的线路性能指标符合数字传输网络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建议标准,且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①可提供10/100/1000/10000Mbps的高速带宽 ②光纤连接距离可达70公里 ③单模光纤平均损耗:0.25dB/km ④接头损耗:0.08dB(平均值) ⑤回损:≥40dB ⑥色散:17ps/nm.km ⑦偏振模色散(PMD):<0.2ps/SQr(km) ⑧接收波长:850-1550nm ⑨输入灵敏度:-31dBm(OW13-IR) ⑩每条端到端线路误码率≤10-7,每条端到端线路障碍率≤1次/4个月、所有端到端线路累计故障率≤5次/1个月。 (3)施工完成后,乙方须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的安全测试,确保采购人所租用线路全部达到技术指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测试报告,同时提供光路施工图; (4)乙方提供的相关设备为全新先进产品,****制造厂家所规定的出厂技术指标,符合国内技术与应用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 6.2.2100M数字电路网络性能要求 (1)长期运行基本无瞬时中断现象,误码率在10E-8以内的电信级线路; (2)提供不低于投标速率传输(可以采用测速软件进行实时测试); (3)单条端到端电路可用率≥99.99%; (4)单条端到端电路数据传输时延≤50ms; (5)单条端到端电路抖动≤10ms; (6)单条端到端电路丢包率≤0.05%; (7)单条端到端电路故障率≤1次/4个月、所有端到端电路累计故障率≤4次/1个月; (8)在线路扩展性方面,要求可以实现向下多层的线路扩展,实现灵活的带宽和接入调节。 6.3本次租赁线路必须满足国家级网络建设规范和标准,且须持有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4裸光纤线路及100M数字电路变更情形 6.4.1线路新增 (1)采购人需新增接入点的,新增接入点由乙方开通线路,不再单独收取开通费,租赁费按成交租赁费价格相同标准计算。 (2)如需新增开通接入点的,甲方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时开通该接入点网络。如未能按时开通,则乙方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延迟开通时间逐日累计,不足一日的按一日算,具体的每日违约金为该条线路年租金的3%(每月按三十天计),违约金在结算时从租赁费用中扣除。 6.4.2线路撤销 因实际情况变更,接入点需撤销,采购人至少提前7日通知乙方撤销该接入点,租赁费按接入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6.4.3线路迁移 已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单位在经过采购人审批后,每年可申请一次线路迁移,乙方应无偿提供迁移服务,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证网络通畅。 6.5线路故障扣费标准 6.5.1乙方未按投标文件要求及时修复线路,甲方有权扣除该条线路当月租赁费用; 6.5.2全年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10日,扣除该条线路两个月的线路租赁费;全年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20日,扣除该条线路三个月的线路租赁费;全年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30日,扣除该条线路四个月的线路租赁费;依此类推。 6.5.3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难、洪水等;第三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中断,乙方全力进行抢修,不计入线路年故障中断时间内。 6.6网络升级服务 乙方有义务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需要升级改造的设备清单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保证政务网在完成升级改造后可以正常运行,并保证在服务期内的运行维护安全。 6.7系统维护服务 6.7.1乙方须确保此次租赁的线路的日常管理维护。 6.7.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升应急响应级别,在采购人提前2天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应提早提供重点保障,30分钟内响应)。 6.8租赁期内出现任何(设备级线路)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 6.9乙方负责在线路开通过程中所有施工设备的保管、运输,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施工期内,所产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6.10安装调试 6.10.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6.10.2乙方******中心进行机房搬迁时,必须充分调研机房情况,制定详细的机房搬迁计划与问题预案,避免机房搬迁出现问题。 6.10.3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6.11测试验收 6.11.1乙方在线路施工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交有关测试报告和该线路竣工图等资料,如经核实测试报告与事实相符,甲方在测试报告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视此条线路开通,开通后下月起再开始计算此条线路租赁费;如经核实测试报告与事实不符,则视此条线路没有开通,须由乙方重新开通,造成开通时间延迟的,乙方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6.11.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所有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11.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 6.11.4线路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双方可进行**协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5.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该项目做必要的业务交流。并提供乙方完成项目所需的数据、资料。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乙方须加强运维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及用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6.对所有线路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所有租用的光路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维护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保障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7.乙方提供每天24小时,一年365日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提供最及时的故障响应,7×24小时一站式故障申告受理服务,同时提供技术业务咨询服务。乙方确保在报障后1小时内响应,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排除故障,以确保故障点位恢复正常使用。 8.在3年租赁期内,新增:如线路新增开通,无不可抗拒因素,不得延期开通,如甲方新增点位开通函至乙方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开通;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须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租赁费从开通之日起进行计算,开通单签字确认为准。 9.乙方由于维护原因,需中断光路进行割接操作时,必须提前至少48小时(重大自然灾害除外)通知甲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割接时间不能安排在每天8:00至20:00内进行。 10.乙方需在**区设有专业技术队伍或分支管理机构,能及时响应故障申报。 11.设备接口与所有接入设备的对应清单要详细、准确。 12.强、弱电线缆与设备连接的接头要制作牢固,扎线整齐有序。 13.各设备相关管理配置文档、账户、密码、应全面并移交完善。 14.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完成本合同项目,提供对应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15.乙方应根据合同以及项目的实际需求,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及运行的质量及安全,为甲方提供其所需的服务,并按时提供相关更新。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线路的开通并交付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将根据超期时间,每超期一天,按照整体线路租赁费用的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乙方应负责立即更换或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若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该转让行为无效,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确实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