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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1********73232XB | 建设单位法人:郝培华 |
| 徐嘉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 |
| **市**大路新区建业大厦2#楼103室 |
| **侯家阳湾至王西线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439-G5439-其他道路货物运输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 |
| 经度:111.20281,111.19589,111.18972,111.18094,111.16807,111.16491,111.16475,111.16481 纬度: 39.87343,39.87524,39.87787,39.88099,39.883,39.8845,39.885,39.8856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04 |
| 鄂环准审字〔2023〕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92 |
| 71.2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1********73232X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蒙能****公司 |
| ****0105MABP0J4H6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3MA0Q41EK8J | 竣工时间:2023-11-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级公路总长3.629km,设计时速30km/h | 实际建设情况:**三级公路总长3.629km,设计时速30km/h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防止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扬尘对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造成污染,遇到敏感点设置围挡措施;粉状建筑材料加盖苫布、临时堆放土方表面压实并进行绿网覆盖;实施施工场地和道路定时洒水降尘等具体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强化废水处理与回用,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采取妥善控制措施,对敏感点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进度等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确保满足标准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尽最大可能防止了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扬尘对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遇到敏感点及时设置了围挡措施;施工期内对粉状建筑材料采取了加盖苫布遮盖措施、对临时堆放土方表面进行了压实并进行密目绿网覆盖;对施工场地和道路实施了定时洒水降尘等具体措施,减少了扬尘污染问题。 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进行了严格管理,贯彻了“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可能避免施工用水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了废水的排放量。施工期内实行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收集、处理达标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在施工期内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和进度,采用了低噪施工设备,夜间停止施工的措施,并在施工场地设施了隔声围挡,对施工材料尽量做到了轻拿轻放,要求施工车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防止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项目运营期主要为行驶在道路上的来往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道路两侧设置的绿化带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对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可知,各项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的建设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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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道路两侧植树种草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本项目在桩号K0+000~K0+200、K0+320~K0+440、K0+880~K1+190、K1+480~K2+000、K2+500~K2+820路段路基边坡采用选取乡土物种进行人工边坡植草。路基工程区植物措施工程量为:路基边坡撒播草籽1.11hm2,路基两侧空地撒播草籽0.73hm2,播种量30kg/hm2,共撒播一级种景天草籽55.20kg。 施工便道区植物措施工程量为:撒播草籽面积2.00hm2,播种量15kg/hm2,采取1:1撒播播种方式,苜蓿、披碱草一级种草籽各使用了30kg。 | 项目敏感点汇通小区、世纪嘉城、****小学昼间噪声值46dB(A)-52dB(A)之间,夜间噪声值38dB(A)-45dB(A)之间,****中心线20m处、40m处、60m处、80m处、120m处昼间噪声值在50dB(A)-56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2dB(A)-47dB(A)之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24小时交通噪声监测结果:昼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出现在9:00~10:00时,噪声值55.6dB(A),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出现在04:00~05:00,噪声值45.8dB(A);夜间突发噪声的最大声级出现在00:00~01:00,噪声值53.3dB(A),超过夜间环境噪声标准限值的幅度为3.3dB(A),在15dB(A)以内。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Ld(昼间等效声级)和Ln(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标。 |
| 1 | ①加强环保宣传工作,设置环境保护提示标语。 ②做好植被恢复以及道路两侧绿化工作,绿化应充分考虑有关行车要求、交通安全、环境状况、自然条件及道路养护等问题;营运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绿化长效发挥固上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配备专业技术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 应处理好与公路及周边设施的关系,绿化植物与架空线、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应考虑植物生长空间,植物不应侵入公路建筑限界、影响行车视距及遮挡交通安全设施。路侧绿化包括路基边坡坡面的栽植绿化,宜选用乡土植被,未硬化的护坡等播撒草籽 | 本项目在桩号K0+000~K0+200、K0+320~K0+440、K0+880~K1+190、K1+480~K2+000、K2+500~K2+820路段路基边坡采用选取乡土物种进行人工边坡植草;桩号K3+515~K3+530路段路基边坡采用石笼防护。路基边坡撒播草籽1.11hm2,路基两侧空地撒播草籽0.73hm2,播种量30kg/hm2,共撒播一级种景天草籽55.20kg。 施工便道区撒播草籽面积2.00hm2,播种量15kg/hm2,采取1:1撒播播种方式,苜蓿、披碱草一级种草籽各使用了30kg。弃土场占地类型为草地,施工**行表土剥离,施工中表土进行临时防护;弃土施工时严格控制弃土边坡,并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及车辆出界;施工结束后弃土场下游设置挡渣墙,弃土场进行土地整治、回覆表土措施,并撒播草籽进行绿化种草恢复植被。弃土场区植物措施工程量为:撒播草籽面积2.25hm2,播种量15kg/hm2,采取1:1撒播播种方式,苜蓿、披碱草一级种草籽各使用了33.75kg。设置了浆砌石挡渣墙,长度200m,占地面积457m2。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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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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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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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基施工前,应将表土层(约30~10cm厚),即土壤耕作层剥离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档和覆盖措施,防止雨淋造成养分流失,以备施工完毕时覆土恢复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完成拟建道路征地范围内设计的绿化林带,种植的植物优先选择当地乡土物种,并加强养护提高成活率。弃土场在施工前将20cm表土层预先剥离作为后期土地整治、绿化覆土来源,堆土高度控制在3.0~5.5m以内并用装土草袋进行拦挡防护,弃土场边坡及平台上播撒草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平整坡面,覆盖30-50cm厚表土并恢复植被,根据临时占地原土地利用类型,复垦为草地、灌木林地。生态恢复草本植物选取沙蒿、羊草为主,灌木选取柠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在桩号K0+000~K0+200、K0+320~K0+440、K0+880~K1+190、K1+480~K2+000、K2+500~K2+820路段路基边坡采用选取乡土物种进行人工边坡植草。路基边坡撒播草籽1.11hm2,路基两侧空地撒播草籽0.73hm2,播种量30kg/hm2,共撒播一级种景天草籽55.20kg。施工便道区撒播草籽面积2.00hm2,播种量15kg/hm2,采取1:1撒播播种方式,苜蓿、披碱草一级种草籽各使用了30kg。弃土场占地类型为草地,施工**行表土剥离,施工中表土进行临时防护;弃土施工时严格控制弃土边坡,并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及车辆出界;施工结束后弃土场下游设置挡渣墙,弃土场进行土地整治、回覆表土措施,并撒播草籽进行绿化种草恢复植被。弃土场区植物措施工程量为:撒播草籽面积2.25hm2,播种量15kg/hm2,采取1:1撒播播种方式,苜蓿、披碱草一级种草籽各使用了33.75kg。设置了浆砌石挡渣墙,长度200m,占地面积457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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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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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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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