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643380M | 建设单位法人:魏兵 |
| 杨晓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工业园区花园路2666号 |
| 10万吨/年食用盐洁净生产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4-C1494-盐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区 ****花园路2666号 |
| 经度:106.30449 纬度: 29.94475 | ****机关:****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1-20 |
| 渝(合)环准〔2017〕0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9-12-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00 |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64338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山合田****公司 |
| ****0107MA60D2T25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075002T | 竣工时间:2024-10-01 |
| 2024-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31 |
| 2025-09-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194LVJ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在原有包装间改造食用盐包装车间和**输盐栈桥,将原厂区食用盐内包装车间改造为D级洁净车间,对输盐皮带进行密封改造,升级料仓等,保证食用盐生产包装过程满足专业卫生要求,同时对整个包装车间布局及设备进行调整,以实现装备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提升。升级改造后食用盐包装车间产量不变,仍为年包装食用盐1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①在原有的建筑范围内将包装车间改造为食用盐D级洁净车间;②对输盐皮带进行密封改造,**1条输盐栈桥,升级料仓。改造后形成1条食用盐洁净生产线,生产能力保持10 万吨/年不变。③对整个包装车间布局及设备进行调整,对单层、二层、三层、四层、局部五层的建筑内部设施进行规划布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原料盐通过皮带传送机输送至仓库屋顶的原盐料仓,小包装盐为食用盐,根据产品质量标准部分产品需添加碘、氯化钾等辅料,原料盐输送至混合仓加入其他辅料经混合后输送至包装料仓内,再通过皮带传送至自动包装机,通过计量包装,再通过检验、堆码入库。大包装产品通过输送皮带进入混合仓,再通过斗提提升至包装料仓,再输送至包装机进行计量包装,再进行堆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小包装工艺流程:将原料盐通过皮带传送机输送至仓库屋顶的原盐料仓,接着进入添加混合环节(小包装盐为食用盐,根据产品质量标准部分产品需添加碘、氯化钾等辅料),原料盐输送至混合仓加入所需辅料经混合后输送至包装料仓内,再通过皮带传送至自动包装机,通过计量包装,再通过检验、堆码入库。 (2)大包装工艺流程:大包装产品的原料盐经皮带输送机输送后进入混合仓,然后经斗提提升至包装料仓,接着计量包装,之后自动堆码,最后由叉车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污染治理措施要求 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管网标识清楚。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除尘产生的含盐废水及新增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除尘产生的含盐废水补充到制盐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当浓度达到150g/L后输送至混料桶回制盐工序,不外排;“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食堂现有隔油池处理后经办公区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为厂区绿化,工人在工作区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装置区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厂区排污口排入高桥河汇入**江。 (二)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要求 营运期加工、干燥、输送、包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盐尘、经过集尘系统进行收集后,引至屋顶通过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后排放。屋顶设置两套冲激式水力除尘机组,一个用于皮带和盐仓粉尘处理,一个用于包装机粉尘处理,处理后分别经一根高于屋顶13m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6.5m,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影响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治理措施要求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治理措施要求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范建设固废暂存场所。按规定对危废进行收集、储存,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应袋装收集,****填埋场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①除尘系统产生的含盐废水补充到制盐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当浓度达到150g/L后输送至混料桶回制盐工序,不外排;②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食堂隔油池处理后经办公区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为厂区绿化,工人在工作区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装置区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处理站排污口一并排入高桥河汇入**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散干盐落料点、加料混合、输送设备和包装机入口产生的少量含盐粉尘,经过集尘系统进行收集后,引至屋顶通过除尘系统(TA008)进行除尘后通过1#除尘器排气筒排放;②皮带和盐仓粉尘通过除尘系统(TA009)进行除尘后通过2#除尘器排气筒排放。③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扬尘处理设施数量有变化,选择“净化塔+动力设备+循环系统”的成套除尘系统,对粉尘去除效率高,适合复杂成分废气,处理后废气更易满足盐化行业排放标准,有效去除污染物,减轻对环境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各种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及用软管连接,并采用减振底座;混合机、包装机、净化空调机组等基础增加橡胶减振垫和消声、隔声及厂房等综合措施;泵进出口加装避振喉,基础增加橡胶减振垫和消声、隔声及厂房等综合措施;强振动设备的管道采用柔性连接。 (四)固废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不涉及危废,①生活垃圾收集于定点的垃圾桶内,定期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②****餐厅的垃圾桶收集,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③破损包装袋、包装箱依托原有处理方式,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16 | 0 | 0 | 0 | 0 | |
| 0 | 0 | 0.02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除尘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①散干盐落料点、加料混合、输送设备和包装机入口产生的少量含盐粉尘,经过集尘系统进行收集后,引至屋顶通过除尘系统(TA008)进行除尘后通过1#除尘器排气筒排放。 ②皮带和盐仓粉尘通过除尘系统(TA009)进行除尘后通过2#除尘器排气筒排放。 | 渝智海字(2025)第HJ312号 |
| 1 | 基础减震、优选设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项目在各种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及用软管连接,并采用减振底座;混合机、包装机、净化空调机组等基础增加橡胶减振垫和消声、隔声及厂房等综合措施;泵进出口加装避振喉,基础增加橡胶减振垫和消声、隔声及厂房等综合措施;强振动设备的管道采用柔性连接。 | 渝智海字(2025)第HJ312号 |
|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处理方式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食堂隔油池处理后经办公区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为厂区绿化,工人在工作区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装置区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处理站排污口一并排入高桥河汇入**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处理方式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食堂隔油池处理后经办公区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为厂区绿化,工人在工作区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装置区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处理站排污口一并排入高桥河汇入**江。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