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区2026年地膜科学回收使用试点遴选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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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加速加厚高强度地膜和降解地膜的推广应用,有效解决我区农田废旧地膜污染问题,根据2026年项目储备要求,现面向本区公开遴选示范主体,科学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域内从事地膜覆盖作物种植的种植户、家庭农场、******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覆膜作物种植重点行政村(以下简称“主体”)。

二、遴选流程

1.申报:有申报意愿的主体需向种植地所在镇(街道办)提出申请,镇(街道办)初审签字盖章后****粮食局。

2.评审:****粮食局开展评审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遴选通过后予以公示。

3.公示:遴****人民政府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实名反映,****粮食局将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4.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主体资格,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将其纳入**区2026年地膜科学回收使用项目示范主体管理范围。同时,该主体将作为后续相关农业扶持政策的优先支持对象。

三、申报材料

主体遴选采用自愿申报,镇(街道办)择优推荐、县级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区2026年地膜科学回收使用项目主体申报表;

2.示范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

4.种植重点行政村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统一申报。

四、报送节点

有申请意愿的示范主体需在2025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拟参与项目的主要种植作物及面积。

2.申报主体必须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规范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保种植地块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3.申报主体须严格遵守农业技术规范要求,切实履行地膜回收责任,积****粮食局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与综合治理工作,共同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4.请各相关主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据实申报,按时报送。后续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补贴标准、操作流程等将在本次遴选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政策制定并发布。

附件:**区2026年地膜科学回收使用项目示范主体申报表

农机能源站联系电话:0701-****663

****

2025年9月30日

2026年示范主体申请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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