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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802MA55BHKG5C | 建设单位法人:李京振 |
| 吴先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清****开发区 |
| **市高新区创兴三路16号A车间 |
| ****锗烷混氢、磷化氢混氢、乙硼烷混氢、四氟化锗混氢及锗烷、砷化氢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3-C2613-无机盐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清****开发区 百嘉工业区27-9号先导厂区南侧厂区(S2地块)的19#高纯试剂车间(特气车间)内 |
| 经度:113.04362 纬度: 23.6214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0 |
| 清高审批环表〔20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802MA55BHKG5C001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5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802MA55BHKG5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共创****公司 |
| ****1802MA****0484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公司 |
| 914********894838E | 竣工时间:2025-06-10 |
| 2025-06-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10 |
| 2025-09-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shuju/89.html |
| 本项目项目属于扩建和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项目属于扩建和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量均为1.5吨的锗烷混氢生产线、磷化氢混氢生产线、乙硼烷混氢生产线、四氟化锗混氢生产线,并对已建成的锗烷、砷化氢生产线(含充装)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增加提纯工艺,不新增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量均为1.5吨的锗烷混氢生产线、磷化氢混氢生产线、乙硼烷混氢生产线、四氟化锗混氢生产线,并对已建成的锗烷、砷化氢生产线(含充装)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增加提纯工艺,不新增产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物理混合、分装,不涉及化学反应 | 实际建设情况:物理混合、分装,不涉及化学反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各工序产生的氟化物、乙硼烷、磷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锗烷经设备直连管道抽风收集,分别依托现有项目3套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塔处后,尾气一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6)排放。2、废水:喷淋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化学处理+沉淀过滤)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工艺:化学处理+混凝沉淀=1#MVR)进一步处理。3、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4、固废:废分子筛、浓缩液收集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①项目锗烷混氢和锗烷粗品提纯生产线产生的锗烷废气接入“年产482吨光电子材料生产线项目”锗烷生产线的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废气处理塔处理,磷化氢混氢生产线产生的磷化氢接入“年产482吨光电子材料生产线项目”磷烷生产线的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废气处理塔处理,乙硼烷混氢、四氟化锗混氢和砷化氢粗品提纯生产线产生的氟化物、乙硼烷、砷及其化合物接入“年产482吨光电子材料生产线项目”砷烷生产线的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废气处理塔处理,锗烷、磷化氢、氟化物、乙硼烷、砷及其化合物经上述3套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废气处理塔处理后,通过高15米的DA006号排气筒排放。 ②本项目**了2套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废气处理塔(一用一备),处理锗烷混氢、磷化氢混氢、乙硼烷混氢、四氟化锗混氢、锗烷粗品提纯和砷化氢粗品提纯单元产品检测工序产生的氟化物、乙硼烷、磷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锗烷污染物,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18排气筒排放。2、废水:喷淋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化学处理+沉淀过滤)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工艺:化学处理+混凝沉淀+1#MVR)进一步处理。3、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4、固废:废分子筛、浓缩液收集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为强化污染治理效果,项目**了2套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废气处理塔(一用一备),处理锗烷混氢、磷化氢混氢、乙硼烷混氢、四氟化锗混氢、锗烷粗品提纯和砷化氢粗品提纯单元产品检测工序产生的氟化物、乙硼烷、磷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锗烷污染物,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18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项目事故废水依托先导厂区现有事故应急池进行收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控制风险物质的最大暂存量,做好生产区、贮存区等的防渗防漏措施,防止风险物质泄漏,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2、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砷及其化合物0.00021t/a,项目完成后,全厂大气污染物砷及其化合物总量应控制在0.00068吨/年内。 | 实际建设情况: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项目事故废水依托先导厂区现有事故应急池进行收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控制风险物质的最大暂存量,做好生产区、贮存区等的防渗防漏措施,防止风险物质泄漏,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2、本项目新增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总量小于0.00021t/a,项目完成后,全厂大气污染物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总量小于0.00068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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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预处理系统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限值要求 | **了一套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化学处理+沉淀过滤),处理废气喷淋塔废水 | 连续2天,每天4次 | |
| 2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限值要求 | 预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出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化学处理+混凝沉淀+1#MVR)进一步处理后,回用于先导厂区循环冷却水,不外排 | 连续2天,每天4次 |
| 1 | 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废气处理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①项目锗烷混氢和锗烷粗品提纯生产线产生的锗烷废气接入“年产482吨光电子材料生产线项目”锗烷生产线的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废气处理塔处理,磷化氢混氢生产线产生的磷化氢接入“年产482吨光电子材料生产线项目”磷烷生产线的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废气处理塔处理,乙硼烷混氢、四氟化锗混氢和砷化氢粗品提纯生产线产生的氟化物、乙硼烷、砷及其化合物接入“年产482吨光电子材料生产线项目”砷烷生产线的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废气处理塔处理,锗烷、磷化氢、氟化物、乙硼烷、砷及其化合物经上述3套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废气处理塔处理后,通过高15米的DA006号排气筒排放。②本项目**了2套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废气处理塔(一用一备),处理锗烷混氢、磷化氢混氢、乙硼烷混氢、四氟化锗混氢、锗烷粗品提纯和砷化氢粗品提纯单元产品检测工序产生的氟化物、乙硼烷、磷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锗烷污染物,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18排气筒排放 | 连续2天,每天3次 |
| 1 | 采取了减振、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采取了减振、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 | 连续2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
| 1 | 废分子筛、浓缩液收集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废分子筛、浓缩液收集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废分子筛委托****处理,废浓缩液由****公司委托**东江****公司处理。 |
| ①依托现有项目生产车间。②依托现有项目给排水系统,雨水依托先导厂区已建雨水排放系统。③依托先导厂区已建供电系统。④依托现有项目3套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塔和1根15高排气筒。⑤****处理站。⑥托现有项目仓库,依托先导厂区气体部。⑦依托先导厂区危废仓。⑧依托先导厂区现有办公及生活设施。⑨依托先导厂区现有事故应急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依托现有项目生产车间。②依托现有项目给排水系统,雨水依托先导厂区已建雨水排放系统。③依托先导厂区已建供电系统。④依托现有项目3套高锰酸钾喷淋氧化塔和1根15高排气筒。⑤****处理站。⑥托现有项目仓库,依托先导厂区气体部。⑦依托先导厂区危废仓。⑧依托先导厂区现有办公及生活设施。⑨依托先导厂区现有事故应急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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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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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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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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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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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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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