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巨灾防范工程节点地震仪设备采购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780.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巨灾防范工程节点地震仪设备采购 |
标段信息
| 1 | E620********437****1001 | 780.000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0********437****1001****巨灾防范工程节点地震仪设备采购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333349J-****0530-089231-8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商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设备生产厂商、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须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足****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巨灾防范工程节点地震仪设备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