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同相关部门,****加油站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据统计,2025年1月至8月,**税务部****加油站3042户,查补税费款和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29.43亿元,有力促进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9月28日,****、****、****、****、****、****等地税务部门公布了依法查处的6起加油站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总局****稽查局依****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加油站管理系统数据、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拆分收入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763.81万元。2025年4月,****总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430.53万元。目前,****加油站****机关处理决定,****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总局****稽查局依****商贸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加油站通过清除加油机数据、个人银行账户收款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349.09万元。2025年4月,****总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78.72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三、****总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市****公司第一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银行账户收款、在账簿凭证上少列收入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308.12万元。2025年3月,****总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62.45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四、****总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2年,该加油站通过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158.38万元。2025年2月,****总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44.88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五、****总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九****公司****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加油站通过更换加油机主板芯片、清除加油站管理系统数据、利用第三方收款软件拆分收入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192.94万元。2025年6月,****总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10.83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六、****总局****稽查局依法查处**省陈****公司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加油站管理系统数据、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126.93万元。2025年5月,****总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6.91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是经营主体应尽的法律义务。加油站作为重要经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广大消费者在加油等消费过程中,应主动向经营主体索要发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举措、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的同时,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