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9-29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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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6 第六章 图 纸................................................................................. 3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平公资建****284号】******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程类)-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410422-04-05-955331)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受****的委托,就******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程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程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32.32元,最高限价:****432.32元。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程类),主要建设内容为**民宿,生产车间,加工车间、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七个标段。 5.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期:45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与之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1.5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企业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1.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内容自拟) 3.1.7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8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1.10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1:59, 下午 12:00 至 23:59(**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ggzy.****.cn /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 //ggzy.****.cn /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4.1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 4.2投标企业未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200548Z3870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5-****005 2、****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可以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联系地址:**农业农村局院内 联 系 人:卫先生 电 话:0375-****956 联系地址:**省郑****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0****3335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0****333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采购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同时将问题的电子版(附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上传,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交易中心系统业务菜单“澄清公告 ”中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业务菜单“澄清公告 ”中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5 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委员会的要求做出的澄清。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参考招标人所提供的范围及工作内容、计划工期、质量要求、招标控制价等全部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成本、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3.2.2 投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 3.2.3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总报价。 3.2.4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6 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2.7 投标报价是由投标人计算的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一切费用的期望值。 3.2.8 投标人应按照本章第3.2款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并结合企业情况进行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9 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场地情况、交通、储存空间、装卸 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程情况而导致的费用或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 3.2.10 鉴于政府对大气、扬尘管控已成为常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政府对各级大气、扬尘管控导致的工期**和成本增加,招标人对此不再**工期和增加费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 保。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伪造身份证、建造师证件及其它证件的;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 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致使招标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 (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未做改变,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果投标人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发生改变,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 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① 投标人登录《 全 国 公共 **交 易平 台 (**省﹒ 平顶 山市)》 公共 **交 易系统 (http://ggzy.****.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 ﹒**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②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签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xx 标段), 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 ”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 ”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3.7.4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 5.2.1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应当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时开标。 5.2.2 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用 CA 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 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 40 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3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 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4 所有投标人已经解密或者解密倒计时结束,投标人可查看开标一览表。 5.2.5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 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6 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可在系统中提起质疑并查看主持人的回复,质疑应在解密过程中以及解密倒计时结束后 5 分钟内提出;如果所有投标人都已解密,可在解密过程 中及最后一个投标人解密之后 5 分钟内提出。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 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 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5)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决定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 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 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 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内容,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减少了报价内容 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3.1.4 修改后的最终报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 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 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委员会成员完成详细评审评分汇总后的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计算结果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4.4 ****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委员会可 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5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5.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3.5.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3.5.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 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委员会继续评标。 3.5.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5.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委员会全体成 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5.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 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4)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2.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该项目施工单位开工后,可申请预付合同总额 50%的工程款。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可申请拨付完工款(拨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决算评审后,可申请拨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7%。待工程运行一年后,由县乡村**部门组织复验,若未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提出用款申请,拨付剩余3%工程款。否则,将3%工程款转作维修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担,并给予适当处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当申请拨付项目建设进度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本合同在 订立。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双方签字盖章时 生效。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按****建设部****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有关内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订。 一、工程概况 ******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程类),主要建设内容为**民宿,生产车间,加工车间、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其中: 第一标段:夏李乡油坊头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街道联村共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第三标段:任店镇寺东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大棚建设项目; 第四标段:任店镇竺李庄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大棚建设项目; 第五标段:昆阳街道联村共建集体经济特色种植项目; 第六标段:辛店镇**园村集体花椒种植培训及初加工建设项目; 第七标段:保安镇暴沟村村集体经济民宿建设项目。 二、控制价编制依据 1.**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设计图纸等;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 4.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价格指数按第17期2025年1-6月价格指数计取; 5.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足额计取; 6.主要材料价格采用《**市工程造价信息》及**2025年第3期公布的信息价,不足部分参考同期**信息价及市场询价; 7.本工程计价模式按一般计税方式计取,税金9%; 8.其他相关规范及资料。 三、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另附,详见附件) 四、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是本工程最高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总价视为无效标。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本项目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符合设计标准及国家或地方规范。 本项目采用设计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 准不一致的情况, 以标准高的为准。 其他现行规范和标准不全或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保证金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 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一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否则招标人有权从我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该项目费用, 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情况 出现,愿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 6.我方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存在),我们完全理解并 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注:本表中的所有投标金额为单项工程金额乘以数量后的总金额。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关清单表格格式及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注:此项内容放在电子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内 五、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 1: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附件 3: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及标段)(以下简称“本 工程 ”)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及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现阶段 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职务。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 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本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资质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 (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投标人自行设置格式进行承诺的承诺书。 2、投标人认为与投标文件要求有关的其他资料。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附件1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投标人: ****公司****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15 日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3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 各省、自治区、****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 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 农、林、牧、渔业,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详见下表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统计局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4 ****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豫政〔2012〕81 号 各省辖市、省****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2〕 14 号)精神,破解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难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 际,现就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财政厅 ****信息化厅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14 号)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附件5 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办公厅,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财政厅(局)、民政厅(局)、****联合会,**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民政局、****联合会: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 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 依照《政府采 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现****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 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 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 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 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采购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 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采购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细化政府采购支 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 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样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单位名称) _单位的_ (采购项目名称) 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财政部 司法****政府采购支持 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办公厅, **政协 办公厅, 高法院, 高检院, 有关人民团体, ****采购中心, 中共中央直属 ****中心, ****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司法厅(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监狱和戒****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 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 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监狱、****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 ****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 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监狱企业采购。****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 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监狱企业范围内采 购。****政府采购工作中, 应当根据符合****监狱企业情况, ****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 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 ****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监狱企 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 ****监狱企 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 ****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各监****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监狱****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至少在投标文件末页,附集中单列的文字表述版: 1、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报价: 工期: 项目经理(姓名、手机号码): 注册证书编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职称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 单位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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