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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不予受理告知函
质疑供应商:**城投****公司
地址:**市高新区高新三路10号**-东盟农业****基地研发楼13层
法定代表人:陈丽芬
委托代理人:韦顺良
联系电话:138****3560
我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质疑供应商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的关于“**县**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的质疑函。经核实,现对质疑事项告知如下: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于2025年09月18****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发布,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事项已超过七个工作日,逾期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质疑事项超出了质疑期限,我公司不予受理。
****
2025年9月30日
附件信息:
不予受理告知函.pdf (371.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