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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9-30
| 项目名称 | 球团厂二线干燥废气脱硫脱硝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球团厂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马飞 |
| 联系人 | 杨锐 | 联系电话 | 150****6160 |
| 项目投资(万元) | 80 | 环保投资(万元) | 8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9-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球团厂二线干燥废气增加脱硫脱硝设施,脱硫工艺以碱片(NaOH)为脱硫剂,将脱硫剂制成浆液,通过雾化喷嘴喷入手烧炉内,在手烧炉中,脱硫剂与废气中的SO充分接触,发生化学反应生成 NaSO和 NaSO;同时,烟气中的水分在反应过程中蒸发,使最终产物以干态粉末形式存在,落入铁精矿中回用生产;脱销工艺是在没有催化剂的情况下,将氨基还原剂(尿素溶液)喷入手烧炉炉膛内,还原剂与烟气中的 NO发生选择性反应,生成无害的氮气(N)和水(HO),从而实现脱硝目的。经过脱硫脱硝处理后的干燥废气通过干燥2#排口排放至大气环境,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要求。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沸腾炉干燥烟气采取脱硫脱硝措施后通过干燥2#排口排放至大气环境,符合标准要求 | ||
| 承诺:**** 马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马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