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等14个地块)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政府批准,****委托****在哈****服务中心组织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所标注时间均为**时间):
一、出让人及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县胡杨路与**路交叉口西80米
(二)交易平台
名称:哈****服务中心
场所:**市**区**大道167****中心西侧二层)
(三)拍卖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路2号原建设大厦13层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公告/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备注 |
| 1 |
**** |
**县苇子峡乡 |
2.9989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0.8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10% 建筑高度≤18米 |
50 |
98.9637 |
30 |
1 |
|
| 2 |
YW2025-20-1号 |
**县淖毛湖镇 |
0.3745 |
工业用地 |
按规划部门标准执行 |
50 |
13.1075 |
4 |
1 |
|
| 3 |
YW2025-20-2号 |
0.0633 |
2.2155 |
0.7 |
1 |
|||||
| 4 |
YW2025-20-3号 |
0.3243 |
11.3505 |
3.5 |
1 |
|||||
| 5 |
YW2025-20-4号 |
0.1059 |
3.7065 |
1.2 |
1 |
|||||
| 6 |
YW2025-20-5号 |
0.1997 |
6.9895 |
2.1 |
1 |
|||||
| 7 |
YW2025-20-6号 |
0.1974 |
6.9090 |
2.1 |
1 |
|||||
| 8 |
YW2025-22号 |
**县淖毛湖镇 |
0.6395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按规划部门标准执行 |
40 |
107.4360 |
33 |
1 |
|
| 9 |
YW2025-23号 |
**县淖毛湖镇 |
5.2105 |
工业用地 |
按规划部门标准执行 |
50 |
156.3150 |
47 |
1 |
|
| 10 |
YW2025-24-1号 |
**县淖毛湖镇 |
14.2706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0.5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15% |
50 |
1056.0244 |
317 |
1 |
|
| 11 |
YW2025-24-2号 |
0.8923 |
66.0302 |
20 |
1 |
|||||
| 12 |
YW2025-25号 |
**县淖毛湖镇 |
20.4443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容积率≥0.6 建筑系数≥40% 绿地率≤15% 建筑高度≤30米 |
50 |
715.5505 |
215 |
1 |
|
| 13 |
YW2025-26-1号 |
**县淖毛湖镇 |
1.3490 |
商业用地 |
容积率≤0.3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10% |
40 |
229.3300 |
69 |
1 |
|
| 14 |
YW2025-26-2号 |
0.0382 |
6.4940 |
2 |
1 |
注:1.以上拍卖出让宗地范围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2.依委托方要求,YW2025-20-1号、YW2025-20-2号、YW2025-20-3号、YW2025-20-4号、YW2025-20-5号、YW2025-20-6号六宗地块须同时拍卖、同时取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YW2025-24-1号、YW2025-24-2号两宗地块须同时拍卖、同时取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YW2025-26-1号、YW2025-26-2号两宗地块须同时拍卖、同时取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上述地块竞买人竞得成功后分别(每宗地)签订成交确认书,分别(每宗地)签订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仅单独申请),具体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四、交易时间、地点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20日19:00时止(法定节假日不办理报名事宜)。
2.拍卖现场会时间:2025年10月21日16:30时。
3.拍卖现场会地点:哈****服务中心开标厅。标书代写
五、交易流程
(一)报名资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
7.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注: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交第6、7项资料)。
(二)资格确认
竞买人报名申请资料经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竞买资格。
(三)现场拍卖会
竞买人携带公章、身份证原件、《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原件等,于2025年10月21日16:30时在哈****服务中心开标厅参加拍卖会。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并承担相应责任。标书代写
六、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2025年10月20日19:00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银行信息系统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2.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在拍卖结束后,未竞得企业的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返还,竞得企业的保证金按公告、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
七、竞得人确认原则及成交确认书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英格兰式拍卖”,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与拍卖代理机构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并参照新发改医价〔2010〕1809号规定向拍卖人(含拍卖辅助机构)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解释。
九、风险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拍卖出让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内容全部理解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策执行。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出让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可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并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拍卖人(含拍卖辅助机构)付清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具体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s://www.****.com;
2.**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网https://ggzy.****.com 。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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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工、陈工 090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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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 135****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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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