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年综合代维服务增补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公司2025年综合代维服务增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拟采购**、**、**3个地市共计5个月通信设施的综合代维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录入及核查、预检预修、故障抢修、物业协调、工程验收等工作。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各标段采购人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 标段名称 | 地市 |
| 标段1 | ** |
| 标段2 | ** |
| 标段3 | ** |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标段名称 | 地市 |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单位 |
| 标段1 | ** | **** |
| 标段2 | ** | ******公司 |
| 标段3 | ** | 山****公司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符合总部《****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可选用直接采购方式情形中的“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规定,因此采用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9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枫林路15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浦路20****中心A座10层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赵发飞/高扬
电 话:184****2556/159****7653
电子邮件:****@chinaccs.cn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下载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