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任家镇长沙村4社沿江公路边坡防护工程补遗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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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家镇**村4社沿江公路边坡防护工程

补遗

各潜在竞选人:

有关**任家镇**村4社沿江公路边坡防护工程补遗通知如下:

一、 现将“第八章比选申请书格式一、比选函部分(一)比选函”格式更改为:

(一)比选函

(比选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比选总报价进行报价,其中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算出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 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

2. 我方承诺响应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书。

3. 随同本比选函提交比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比选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比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比选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比选函递交的比选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以不低于比选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网址:

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本次比选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变更为安全生产费。

注:本次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比选文件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补遗与比选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通知为准。

比 选 人:****

比选代理机构:****

2025年 9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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