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万乔农业
****工厂(一期)改扩建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公司****工厂(一期)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公司建设的“****公司****工厂(一期)改扩建项目”****开发区工业大道5.3公里处北侧地段,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琼(2024)**县不动产权第****560号、琼(2024)**县不动产权第****555号,证载用地面积18660.97㎡。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项目于2024年11月2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为34814.85㎡,计容面积为34552.07㎡,不计容面积为306.3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4814.85㎡,地下建筑面积为0㎡,容积率1.851,建筑密度46.7%,绿地率为17.48%,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45个。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
一、1#丁类厂房布局调整。
本次变更不涉及总体经济指标和建筑面积变更。
调整后总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为34814.85㎡,计容面积为34552.07㎡,不计容面积为 306.3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4814.85㎡,地下建筑面积为0㎡,容积率1.851,建筑密度46.7%,绿地率为17.48%,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45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6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0935);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关于”****公司****工厂(一期)改扩建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公示图
****服务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