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运营公司】湖北交投宜昌运营公司“兰香泉”水厂瓶装水整线生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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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兰香泉”水厂瓶装水整线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公司“兰香泉”水厂瓶装水整线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公司“兰香泉”水厂瓶装水整线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采购一条产能8000-10000瓶/小时(500ml/瓶)的自动化瓶装水生产线,整线包括:水处理系统、自动吹瓶系统、灌装-旋盖-贴标三合一系统、后端包装设备(如膜包机、码垛机)及相应的管道、电气控制系统和配套设施。要求整线设备衔接顺畅,自动化程度高,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法规和SC认证要求。

本标段预算:****667元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8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签订后60日内,所有设备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省**市**区乐天溪镇乐天溪村十组124****管理所)。设备到场后2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并产出合格产品。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省**市**区乐天溪镇乐天溪村十组124****管理所)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1日24时00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大道188号紫云大厦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139****2288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系人:桂先生、李女士

电话:027-****8356

监管部门:****资产管理部

地址:**市**大道188号紫云大厦

联系人:向安杰

电话:139****2288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注: 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至少承担过1项生产规模不低于8000瓶/小时的饮料(如水或果汁或咖啡或茶等饮料)生产线的业绩。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业主出具的验收单(或有项目业主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3年指2022年10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提供投标人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秋云(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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