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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省**市大岭山镇杨朗路422号10栋104室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选址于**省**市大岭山镇杨朗路422号10栋104室,****中心坐标:北纬22°51′56.832″;东经113°51′17.108″。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为800m2、建筑面积为800m2,主要从事金属压铸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电机金属配件107.8万件/年、灯饰金属配件273.2万件/年。根据****建设项目的规划,项目分期建设,项目第一期投资约为1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约为10万元。项目一期加工电机金属配件50万件/年, 灯饰金属配件100万件/年。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04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君
电话:138****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