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申请人毛某以被申请人**市黎****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5年9月19日作出(2025)皖0503破申5号民事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破产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黎福喜,股东为黎福喜(持股比例74%)、姜培芹(持股比例26%)。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依法设立并列入《****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或《****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人员应不少于5人,工作人员均应具有破产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近5年执业过程中未受****、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4.申报机构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
5.申****法院对于管理人报酬的适当调整。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主要含申请书及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
3.申报机构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4.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以及意见、建议等;
5.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四、报名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17:3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五、选任规则
1.本案管理人选任方式采用竞争选任+摇号方式;
2.本院组****小组,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机构中初选出2家申报机构进入复选(少于2家的按照实际报名数进入复选),复选名单确定后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首选管理人一家,备选管理人一家,仅一家中介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管理人。评审过程中,****法院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人民法院技术室
联系人:马艳、李秉朔
联系电话:****228、****209
本公告自即日起发布于**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