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主**路灯耗能能源审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邀请形式进行招标,招标人为****,欢迎被邀请单位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县主**路灯耗能能源审计项目。
2、招标人:财政资金,已落实。
4、项目预算:约5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发挥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模式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中的作用,响应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根据《**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年度能源使用费用支出超过300万元或年消耗电能400万度以上,适宜优先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我县**路灯目前年消耗电能约1100万度电,平均综合电费支出约900万元/年,结合我县**路灯运维及能源损耗实际情况,拟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前期评估工作,需委托第三方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出具能源审计报告,确定能源基准。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
3、招标范围:**县主**路灯耗能能源审计项目,需委托第三方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出具能源审计报告,确定能源基准。
4、标包划分:1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是本项目被邀请单位;
2、信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3、****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条信誉要求(1)-(5)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领取交易文件方法: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或电讯形式将邀请函或招标文件发送给被邀请单位,收到时间以发件人发出时间为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15时00分(**时间,下同);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3楼会议室。
六、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48小时内将《同意邀请确认函》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q.com予以书面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标。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158****0378
代理机构:****
联系人:管工、汪工
联系方式:151****0915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