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09-24 08:00:00
****年产五金配件20万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年产五金配件20万件项目的环保工程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五金配件20万件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验收服务单位:**市****公司
建设概况:****整体搬迁于**市坦洲镇火炬路8号厂房自编A栋一楼1-3****中心位置:东经:113°25′29.909″,北纬:22°17′42.256″)。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制造,年产五金配件20万件。项目每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经市政管网排至**市坦****公司深度处理。
②生产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清洗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项目打砂、喷砂工序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震橡胶来降低噪声。
②生产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铝合金,日常生产关闭管理。
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免夜间生产,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包装物、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丸、废石英砂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除油剂桶、除油废液、盐雾测试机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27日
2. 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公司地址:**市坦洲镇火炬路8号厂房自编A栋一楼1-3卡
联系人:范小姐
电话:130****8990
电子邮箱:****@qq.com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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