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40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陈普路东侧金禾雅居北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6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407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5BB0020|****025BA0058 | |||
| 场地平整: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
|||||||
| 起始价: | 15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1.加价幅度为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01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01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0月20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0月21日 09时00****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市镜**路9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的地下空间一并出让,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该宗****政府指定对象购买,购买价格为6693元/㎡,至少需提供601套指定面积毛坯房住宅,其中具体户型为:60㎡的146套、75㎡的122套、90㎡的115套、105㎡的92套、120㎡的126套;开发建设单位需在摘牌后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摘牌后36个月内竣工验收交付该地块**房。**房回购事宜由住建部门与土地受让人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宁建函〔2024〕288号)。 3.宗地南侧设****幼儿园兼托育园,用地面积不小于40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506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35%,其中幼儿园为9个班,托育园为3个班且建筑面积不小于360平方米。 4.该宗地原则上不予以延期开竣工时间。 5.该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市级财政。 6.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蕉**注册成立****公司(已在蕉**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7.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360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分行
开户账号:137********0103127